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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xxp (Matthew)》之銘言: :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 照理說應該地位平等,但立法權才是制定規則的; : 先假設行政權需要依法行政,立了法就要照做, : 這樣行政權根本沒法跟立法權對抗吧? : 假設一個情況: : 立法權起手式就先修法讓能否決法律的憲法法庭無法運作, 你先舉怎樣的法條無法讓憲法法庭運作好了 這種假設一開始就是偽命題 : 要運作就要提我同意的人選,那自然就會是我支持的人,一樣挺立法權。 大法官候選人是總統提名的 照你的邏輯 那所有需要經過國會同意的職位 都是站隊立法權的就對了 舉個例子 劉靜怡不就賴提名的 那誰投反對票?不就包含執政黨的立委諸公? 所以我經常問 難道挺民進黨的人 精神都不會錯亂嗎 : 接下來就可以開始隨便立法,反正你就是要做(依法行政), : 立的任何法也不會有違憲失效的問題; : 要嘛無法判違憲、要嘛上去的是我的人不會判違憲。 : 所以要嘛行政權直接翻桌,要嘛就是立法權獨大。 : 所以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 : 這個假設情境行政權要怎麼制衡立法權?有沒有相關的八卦? 所以這就是民主可貴的地方 為什麼? 因為立委是民選的 可以民選 就能罷免 立委是不是太誇張 民眾自有論斷 假設台灣99%的民眾都是智障、低能兒 那國家被搞爛 沒話說 這個民族估計也走不了多遠 當你覺得國會導致政府無法正運轉 最有效的方式 就是去罷免這些立委 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可惜的是 現在我們恐怕沒有這種機會了 因為有一群白痴已經提前用掉大招 現在有三十個立委有無敵星星 要罷請等CD 謝謝喔 青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9.22.87.19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5636749.A.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