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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長都已經是第一類組權威的法律系了 照理來說文學造詣應該不錯 今天衝動講出了比較魯莽的話 我總覺得這個東西換個說法,會讓大家更好接受 畢竟也不是沒發生過換說法的事情 那【只要符合規定,我不需要管其他事情】 這句話到底有沒有更好的說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02.2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5774985.A.A8B.html
guardangle: 這樣證書執照學歷通通都廢掉 27.53.160.82 12/15 13:07
guardangle: 管你小學有沒畢業 會念課文就當老師 27.53.160.82 12/15 13:08
adios881: 類合法 韌性憲政 162.120.248.64 12/15 13:09
max011060: 顏色正確 150.117.223.37 12/15 13:10
donaldknuth: 腳本怎麼寫,我就怎麼演。 101.12.128.232 12/15 13:16
quite: 綠能你不能 1.172.24.15 12/15 13:38
cowbay8025: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27.51.113.193 12/15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