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10510: 不要臉的最好用 其他都還會要臉 27.51.27.149 12/15 23:29
推 livehouse: 附和賴清德的民進黨2028會被關到死 123.192.83.134 12/15 23:29
→ a210510: 蘇跟這隻真的是不要臉的代表 其他幾任都 27.51.27.149 12/15 23:29
→ a210510: 是直接辭職的 27.51.27.149 12/15 23:30
推 benxyz: 結果可能嚇死你 92.203.101.226 12/15 23:30
※ 編輯: xxxxqay (39.10.49.239 臺灣), 12/15/2025 23:30:27
推 Qinsect: 不敢就別理由一堆條件一堆啊 1.169.137.149 12/15 23:30
→ a210510: 好了啦 青鳥回去脆上取暖 27.51.27.149 12/15 23:30
→ puritylife: 那賴清德怎不敢辭職 鳥兒是智障嗎 219.70.196.116 12/15 23:31
推 puszta: 這邊一堆窮鬼幫老人A錢真的不遺餘力耶...122.116.140.177 12/15 23:31
→ ronga: 所以卓榮泰不怕倒閣阿 反正倒完後 總統繼續111.248.195.243 12/15 23:36
→ ronga: 提他 無敵111.248.195.243 12/15 23:36
→ ads9999: 對民進党來說,就算所有縣市全輸也無所謂 49.216.185.35 12/15 23:37
→ ads9999: ,只要中央執政權在手,到時候宣佈非綠縣 49.216.185.35 12/15 23:38
推 ads9999: 縣市長當選違憲,必須重選到綠色當選就好 49.216.185.35 12/15 23:40
推 kazami: 樓上是住中國自己在幻想喔 台灣還是有制度 36.228.94.147 12/15 23:45
→ kazami: 的 現在的手段還是在制度內的手段好嘛 36.228.94.147 12/15 23:45
→ kazami: 如果可以像你講的自己宣步違憲然後為所欲 36.228.94.147 12/15 23:47
→ kazami: 為 那就乾脆宣布違憲立法委員全部重選一直 36.228.94.147 12/15 23:47
→ kazami: 選到綠過半就好 還需要不副署? 36.228.94.147 12/15 23:48
噓 bole: 制度?行政部門都可以選擇性執法,還制度? 61.227.59.203 12/16 00:00
→ bole: 笑死人,民進黨真的該解散了 61.227.59.203 12/16 00:01
推 Sacral: 台南人養出這咖都不會覺得丟臉嗎,還民主 111.240.4.161 12/16 00:58
→ Sacral: 聖地咧,改成法西斯聖地好了 111.240.4.161 12/16 00:59
推 ads9999: 15F你說說看,中華民國憲法何時寫行政院 49.216.185.35 12/16 01:20
→ ads9999: 長對立法院的三讀法條具有不附署退回的權 49.216.185.35 12/16 01:20
→ ads9999: 力了?這是憲法框架內的制度性手段嗎? 49.216.185.35 12/16 01:21
→ ads9999: 還是根本隨便拿個法條照自己意思任意解釋 49.216.185.35 12/16 01:22
→ ads9999: ? 49.216.185.35 12/16 01:22
→ ads9999: 行政院居然還能自己直接認定不喜歡的法條 49.216.185.35 12/16 01:22
→ ads9999: 違憲,直接不予承認。這也是憲法合理框架 49.216.185.35 12/16 01:23
→ ads9999: ? 49.216.185.35 12/16 01:23
推 kazami: 憲法並沒有說能或不能 根本不會講這麼細 36.228.120.95 12/16 21:26
→ kazami: 憲法制度的精神是各權分立 但各權之間一定 36.228.120.95 12/16 21:27
→ kazami: 會有衝突 法律不可能什麼事情都寫的到 所 36.228.120.95 12/16 21:28
→ kazami: 以憲法在解決衝突的手段這方面有著墨 36.228.120.95 12/16 21:29
→ kazami: 今天違憲不違憲 不是總統說了算 也不是行 36.228.120.95 12/16 21:29
→ kazami: 政院長說了算 更不是立法院說了算 只有憲 36.228.120.95 12/16 21:30
→ kazami: 法法庭說了算 你要說不副署違憲 麻煩請先 36.228.120.95 12/16 21:31
→ kazami: 讓憲法法庭開始運作 不然就只是大家互嗆違 36.228.120.95 12/16 21:32
→ kazami: 憲 一個憲法各自解讀罷了 回到制度 36.228.120.95 12/16 21:33
→ kazami: 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 36.228.120.95 12/16 21:34
→ kazami: ,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36.228.120.95 12/16 21:34
→ kazami: 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並不是說行政部 36.228.120.95 12/16 21:35
→ kazami: 門必須副署, 當然這法條的用意原本是讓行 36.228.120.95 12/16 21:36
→ kazami: 政制衡總統, 只是被用來對付立法而已 36.228.120.95 12/16 21:37
→ kazami: 總之 趕快恢復憲法法庭的運作 不然就是各 36.228.120.95 12/16 21:38
→ kazami: 說各話僵在那裡 36.228.120.95 12/16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