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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特別的一任政府 憲法原條文訂出,行政院長須副署,總統才能公布的設計 但增修條文,也訂出,行政院長覆議後,仍維持原案須接受 不副署,不就代表行政院不接受,就已經很明確違憲了 結果還要玩倒閣?? 其實也不用那麼複雜,中華民國憲法中賦予公民另一項權力 複決權,財劃法以複決型式丟出來公民投票 問題就解決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4.162.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5848780.A.EC1.html ※ 編輯: exelop (163.24.162.248 臺灣), 12/16/2025 09:33:47
VVizZ: 沒人想給人民複決權 只有修憲案有220.130.142.210 12/16 09:34
VVizZ: 講是怕勞民傷財其實是想愚民220.130.142.210 12/16 09:34
VVizZ: 有權者偷偷摸摸偷渡什麼法案你不必知道220.130.142.210 12/16 09:35
VVizZ: 每兩年給你投一次票就夠了 懂嗎韭菜220.130.142.210 12/16 09:35
jamesk030: 執政黨會跟你說,公投是參考用的,政 42.78.239.254 12/16 09:36
jamesk030: 府可以不接受,之前就演示給你看過了 42.78.239.254 12/16 09:36
jamesk030: 不想做的,立法院是違憲,公投僅供參 42.78.239.254 12/16 09:37
jamesk030: 考,拍拍手和中共同路人自己選一個 42.78.239.254 12/16 09:37
aa812101: 公投無法跳過立法程序,最終還是卡在行 42.70.200.132 12/16 10:00
aa812101: 政院 42.70.200.132 12/16 10:00
WTF1111: 公投之後還是要立法啊 114.137.136.65 12/16 10:02
WTF1111: 法沒保留的,行政院都能用行政命令 114.137.136.65 12/16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