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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 很厲害啊,引用一下: 按憲法第七十八條,憲法解釋權係專屬於司法院之職權,而非個別大法官得以任意行使。 該項權限之行使,並非單純基於大法官之身分,而係須透過依法成立之審判機關為之。 又依憲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均應以法律定之。是以,司法院行 使憲法解釋權之具體組織形式、成員構成、出席及表決門檻,均屬法律保留事項,不得由 大法官自行變更或重構。 在舊制下,相關法律就大法官會議之成立,明定最低出席人數之要求,此一規定屬於審判 機關成立之核心要件,非屬可由多數意見彈性調整之程序事項。即便部分大法官未出席 惟因其基於法律見解而拒絕參與違法開庭,亦不得因此被任意排除於「現有大法官」之計 算之外。 若於未符合法定成立要件之情形下,僅由少數大法官逕行集會並作成所謂裁判,該集會即 未構成法律意義下之憲法法庭,其所為者僅屬事實上之意見交換,而非司法院依法行使憲 法解釋權之行為。是以,該等「裁決」自始不具憲法裁判之法源性,亦不生拘束力。 ---- 白話好讀版 1. 釋憲權力屬於「司法院」,不屬於個別大法官,大法官不等於憲法法庭 2. 大法官如何組成有效的憲法法庭,依憲法規定,授權由立法院由法律規定 3. 「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僅有五位大法官參與,連舊制門檻都不夠。 4. 判決踢掉三位大法官理由失當,三位大法官非無故曠職,而是基於其專業法律判斷, 認為新憲法訴訟法的較高門檻合憲,因而選擇遵循新法、拒絕參與違法評議程序。 5. 綜上所述,「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並非來自憲法法庭,只是來自「五位大法官公 開談話」,屬於一望即知之形式要件明顯不符,明顯違法違憲。因此,「114年憲判字 第1號判決」該所謂判決在法律上並非憲法法庭的裁判,而僅為「部份大法官之公開表達 意見」,不能因其自稱憲法法庭而取得憲法裁判之效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43.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148867.A.939.html ※ 編輯: d8888 (114.27.43.53 臺灣), 12/19/2025 20:55:06
Calcifer: 笑死,你要用民進党ㄉGPT啦 114.41.136.30 12/19 20:54
sagarain: 有自己的玩法 220.136.148.71 12/19 20:55
odaaaaa: 議會規則能動,獨裁也不遠了 49.215.234.116 12/19 20:56
pttuser0280: 民進黨依照的是大清德律例 118.168.180.86 12/19 20:56
DuvetLain: 枉法裁判加偽造公文書 203.203.4.238 12/19 20:57
gooder: who cares 36.230.85.148 12/19 20:57
gidapops: 重點是青鳥覺得這樣是合法 49.217.235.131 12/19 20:57
qday: 沒寫不行做就是可以做 42.72.252.19 12/19 20:58
fcz973: 中共同路AI,跟小紅書一起下去 219.70.237.64 12/19 20:59
a7s7d7q: 不要再用ai論證啦 都是幻覺 42.73.157.67 12/19 21:00
azc3144: 推認真 119.14.249.124 12/19 21:00
mofe: 犬法官是不是真的把自己當神112.104.114.156 12/19 21:03
※ 編輯: d8888 (114.27.43.53 臺灣), 12/19/2025 21:04:37
zephyr105: 幕僚公務員主秘這種公文都敢發出來 真 114.136.134.98 12/19 21:04
zephyr105: 的有夠扯 114.136.134.98 12/19 21:04
REALJOINGO: 垃圾民進黨 台灣禍源 219.70.228.251 12/19 21:04
Roger5566: 垃圾民進詐騙黨 123.110.230.29 12/19 21:07
KH8019: 無敵扯 42.72.143.220 12/19 21:09
greenpeter: 請用民進黨gpt好嗎?黨的老大哥不開心 27.242.2.54 12/19 21:10
meatmm: 重點是缺德仔覺得合法 再也沒法律能束縛他 36.236.72.119 12/19 21:10
wheat1130: 原來是5個大法盲阿,我還以為是大法官 36.227.160.225 12/19 21:13
wheat1130: 呢 36.227.160.225 12/19 21:13
ucherey: 這個要是給過,以後也不用選立委了,反124.218.126.222 12/19 21:16
ucherey: 正只要不是民進黨想要的法案,就可以用5124.218.126.222 12/19 21:16
ucherey: 人太上大法官自己開會否決124.218.126.222 12/19 21:16
spa41260: 現在的司法院不就是黨的橡皮圖章,他說 61.231.20.74 12/19 21:16
spa41260: 這個憲法法庭決議有效你能怎麼辦? 61.231.20.74 12/19 21:16
OLEDisgood: 沒拘束力是沒錯 但不執行啊 只能革命 101.12.161.76 12/19 21:17
court0043: 這講法其實蠻有道理的耶,在公司法上, 98.153.167.247 12/19 21:20
court0043: 因為組織不合法尤其是人數不足的狀況下 98.153.167.247 12/19 21:20
court0043: 所開的董事會,是可以被認為會議不存在 98.153.167.247 12/19 21:20
SMG2016: 對傻鳥來說太難懂了 36.224.54.48 12/19 21:22
※ 編輯: d8888 (114.27.43.53 臺灣), 12/19/2025 21:24:14
xxxangoy: 五個沒當過法官的 大法官 ㄏㄏ 122.118.217.69 12/19 21:24
aesdu: 但應該有偽造文書罪 42.73.250.10 12/19 21:26
aesdu: 冠名、印章都用上了,難道要說開玩笑? 42.73.250.10 12/19 21:27
flaneurbk: 重點是現在狗法官亂搞你還拿他沒皮條 49.159.215.177 12/19 21:31
orz151426: 這五頭蠢豬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法律保留223.136.162.249 12/19 21:33
orz151426: 以後股東會也這樣搞,沒來的直接排除股223.136.162.249 12/19 21:35
orz151426: 東資格,以後不得再出席股東會223.136.162.249 12/19 21:35
Vassili242: ChatGPT不懂民進黨 36.227.247.171 12/19 21:42
※ 編輯: d8888 (114.27.43.53 臺灣), 12/19/2025 21:47:29
lukee: 犬法官不喜歡這篇文章 192.169.121.8 12/19 21:52
Brian23: 憲法法庭比管委會還差 1.163.57.36 12/19 21:57
scott123321: 不用GPT,腦子只要不是綠色都知道5<6 27.52.96.146 12/19 21:57
kannl: 從任何層面來說,今天的決議都無效力~223.139.180.196 12/19 22:03
duduchiau: GPT不懂民進黨 125.227.58.3 12/19 22:19
genaro: 党 203.204.61.126 12/19 22:34
Glucophage: 推一樓 36.227.199.172 12/20 09:21
yadohime: 推 27.53.120.77 12/20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