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87a16: 首先有沒有通知三個人幾個月在不到依法42.73.21.66 12/20 11:02
→ sa87a16: 執行權力,如果沒有直接排除就違法違背42.73.21.66 12/20 11:02
→ sa87a16: 程序正義42.73.21.66 12/20 11:02
→ sa87a16: 連通知告知都沒有就侵犯別人權利權益,42.73.21.66 12/20 11:02
這倒是不用,
因為全世界本來就沒有自己開會、排除其他人席位權利的規定。
※ 編輯: court0043 (98.153.167.247 美國), 12/20/2025 11:03:54
→ sa87a16: 妥妥的違法亂紀,大概只有黨能做出來42.73.21.66 12/20 11:03
噓 violetking: 通則也不適用司法院1.160.192.158 12/20 11:03
為什麼?願聞其詳。
※ 編輯: court0043 (98.153.167.247 美國), 12/20/2025 11:04:25
→ sa87a16: 全世界可能找不到一個民主國家糟蹋污辱42.73.21.66 12/20 11:05
→ sa87a16: 法律母法到如此程度,這種國家還要人民42.73.21.66 12/20 11:05
→ sa87a16: 遵守司法,可笑至極42.73.21.66 12/20 11:05
→ sa87a16: 憲法侵害人權,自己違法自己,這種法庭42.73.21.66 12/20 11:06
→ sa87a16: 根本不法庭42.73.21.66 12/20 11:06
沒關係,我們都知道,但有人在自己的房子裡埋炸彈,
我們總要想個方法拆解。
像這個規定其實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而且重點是:
這個在強調組織不合法不是無效,而是不存在!
無效或不存在,一直是訴訟法上鬼打牆的老問題,
而且強調就是只有這兩種可能,明示其二排除其他,
就不會有人去說什麼組織不合法還是有效。
※ 編輯: court0043 (98.153.167.247 美國), 12/20/2025 11:10:22
推 sa87a16: 基本上行政程序不當不管後續什麼都無法 42.73.21.66 12/20 11:12
→ sa87a16: 生效,所以這次就跟大罷免一樣是馬戲團 42.73.21.66 12/20 11:12
→ sa87a16: 小丑又在表演 42.73.21.66 12/20 11:12
→ sa87a16: 所以不用太在意,最後又會自己找台階下 42.73.21.66 12/20 11:12
→ jimhall: 最後還是要靠人啦 101.9.235.150 12/20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