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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台灣曾經發生過這樣的案例,小偷闖入民宅,丈夫為了保護妻子,將躲藏在屋內的小偷制伏,最後卻因對方死亡而被認定為「防衛過當」並判刑。 問題是,如果當下沒有將對方完全制止,真的能確保家中人的安全嗎?在那樣的緊急情境下,一般人究竟還能做出多少精準、理性的判斷? 再對照近期的事件,如果在昨天那個高度危險、瞬間決策的狀態下,不幸造成對方死亡,是否同樣難逃刑責? 這樣的標準,對一般人來說究竟是「依法自保」,還是「事後被檢討」? 許多案件最後看起來,往往取決於法官對「必要性」、「相當性」的自由心證。 當法律的界線如此模糊,人民自然會心生恐懼:一旦選擇反抗,會不會最後變成自己成了被告? 也難怪不少台灣人面對犯罪時選擇退讓,因為比起壞人帶來的威脅,更令人不安的,是事後法律可能加諸在自己身上的風險。 那麼,在實務上,「阻卻違法」在台灣,究竟是真正保護善良的人,還是一個事後才被嚴格檢驗、卻難以預期的法律概念?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209.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204977.A.9BF.html
gamania10000: 實務上 黨證阻卻違法 123.193.232.17 12/20 12:30
liscp: 阿就垃圾法律 175.180.86.161 12/20 12:32
sdamel: 台灣人只會抓裸體 42.78.31.72 12/20 12:39
buyala: 永遠都是過當,除非你是葉問 49.215.46.174 12/20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