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wick (刺蝟哲學)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將成為憲法法庭「
時間Sat Dec 20 14:07:17 2025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政黨法》: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宣告政黨解散。
不遵守憲法法庭的決議,就是危害憲政秩序沒錯吧
接下來看哪些政黨要提出憲法法庭判決無效
這樣內政部一併提出解散政黨送憲法法庭
到時候如果判決有效確定且政黨立即解散
不分區立委同時解職並進行改選
可有效化解政治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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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cvs1234: 把反對黨都解散就太好了對吧 36.231.164.75 12/20 14:08
推 adon0313: 解散收編民進黨也不錯阿 49.215.223.190 12/20 14:12
噓 linchw: 除了民主共產黨 其他黨派沒有資格存在223.140.138.204 12/20 14:13
→ rugrats: 直接戒嚴不是更快 42.79.101.254 12/20 14:33
→ Chengzer: 台獨黨綱剛好符合這項解散條件 42.72.230.185 12/20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