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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萬人聯署都沒用啦 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了 不是喔 不是這樣子 第 五 節 裁判 第 30 條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 過半數同意。 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 數不得低於九人。 違憲就是違憲懂嗎 但我不是大法官啦 我沒資格說違憲 反正大家都違停 = 可以違停 大家都違憲 = 可以違憲 謝謝黨 微罪不舉 違憲不舉 文長恕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39.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304958.A.FC3.html
pttuser0280: https://i.imgur.com/Y4UZkIA.jpeg 118.168.150.30 12/21 16:18
HCYPMGO: https://i.imgur.com/AYgwCis.png122.116.220.177 12/21 16:19
mar5566: 校長>2300萬!! 123.192.81.33 12/21 16:25
u9005205: 這不就是釋憲所說的憲訴法凌駕憲法之上 42.70.159.23 12/21 16:25
u9005205: 的法律優位的謬誤... 42.70.159.23 12/21 16:26
u9005205: 人數任期時間的物理限制,就能癱瘓國家 42.70.159.23 12/21 16:28
u9005205: 的憲政運作但沒有提出配套方案,不是不 42.70.159.23 12/21 16:28
u9005205: 能做,因為立法不周全.... 42.70.159.23 12/21 16:28
Anvec: 哪裡立法不全? 1.162.130.244 12/21 16:30
Anvec: 請問原始版本要 6個人 這次釋憲有嗎 1.162.130.244 12/21 16:30
Anvec: 以後愛幾個人開就幾個人開 一個人也可以開 1.162.130.244 12/21 16:30
Anvec: 嗎 1.162.130.244 12/21 16:31
Anvec: 真正在癱瘓國家的是賴清德 不積極提名 1.162.130.244 12/21 16:31
Anvec: 也不去找立院協商 哪裡不周全 1.162.130.244 12/21 16:31
Anvec: 機制都完整的在那邊 是有人不想照現有機制 1.162.130.244 12/21 16:32
Anvec: 違法亂政 1.162.130.244 12/21 16:32
前版 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修正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公布 中華民國112年7月7日施行 第五節 裁判 第三十條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 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第三十一條   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參與評議,參與大法 官過半數同意。   審查庭所為之裁定,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以大法官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 編輯: bigbearlazir (114.36.39.73 臺灣), 12/21/2025 16:39:14
pojohn: 真正在癱瘓國家的是賴清德,請藍白提建議 203.73.99.173 12/21 16:47
pojohn: 名單,賴清德從中挑選就好了啊 203.73.99.173 12/21 16:48
Supasizeit: 就跟你講凡事都有例外203.204.195.174 12/21 17:11
bautz: 跳脫思考,現在是逐步制定台灣國憲法的過程 61.228.213.181 12/21 17:12
bautz: 還在講中華民國憲法就跟他們是平行時空 61.228.213.181 12/21 17:13
ggttoo: 台灣國憲法跟德國授權法差不多嗎XD 101.10.9.171 12/21 17:25
dream1124: 說得太精妙了 36.227.246.1 12/21 18:40
indjonse: 很明顯台灣國是專制體制 116.241.155.78 12/21 19:25
noar: 你忘了警察可以違停 59.126.5.216 12/21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