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認真說,還真的可能不會被判死 現在判死的條件比鄭捷那時候嚴苛太多,來看一下條件 除了上述原則,大法官更設定了具體條件: 最嚴重罪行:如預謀、無差別殺人、手段極殘酷等。 直接故意:僅限於行為人明知會致人於死仍有意為之。 最嚴程序:全體法官一致同意、三審言詞辯論、強制辯護等。 行為人無精神障礙:行為時、審判時均不能有心智缺陷。 行為人無再犯高度危險:且無教化可能性,才需執行死刑。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張文可能逃死的條件,就是精神障礙那條 再加上【是不是可教化】,這點是法官自由心證 只要站穩這兩條 張文不跳的話,還真的判不了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198.118.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320234.A.0CB.html
cuteman991: 抄心經,可教化 114.44.35.203 12/21 20:31
fluterway: 城中城燒死46人都不用死刑了 114.32.222.245 12/21 20:33
z90286: 啊就可教化啊,有悔過 時間到 假釋出獄後 114.25.0.161 12/21 20:34
z90286: 繼續犯, 114.25.0.161 12/21 20:34
akakbest: 上帝 我已經判的很公平啦 114.43.161.71 12/21 20:44
tyfu: 當然不判啊、要正義就請被害者多拿錢上訴 211.75.171.177 12/21 20:48
tyfu: 正義是有"代價"的 211.75.171.177 12/21 20:49
Haliburton: 台灣已實質廢死,跟廢死團體無關,當 118.169.68.144 12/21 21:06
Haliburton: 權者執意這麼做 118.169.68.144 12/21 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