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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ycat》之銘言 : 台灣一般認知上來說未滿12歲 算是兒童 : 但是 :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則定義18歲以下均為兒童 : 台灣在這方面的認知 是不是其實越來越寬容 : 到底為什麼呢? : 還是因為有付錢 風向就沒問題 其實我覺得這個用年齡很難定義 個人是覺得外表看起來是兒童的才算 有些國高中那個奶跟肉體完全就很成熟了 比起他們 白癡公主才是未成年吧 所以用年齡定義是不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18.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324688.A.50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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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2002: 未滿18啊! 還要問? 114.36.144.37 12/21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