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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法對於迴避後不記入現有總額當然是有明文規定的 第 9 條 大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一、大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訂有婚約者,為聲請案件當事人。 二、大法官現為或曾為聲請案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家長、家屬、三親等內之 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 三、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證人或鑑定人。 四、大法官曾參與原因案件之裁判或仲裁判斷。 五、大法官曾因執行職務而參與該案件之聲請。 六、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七、大法官於執行律師業務期間,其同事務所律師為該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第 10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大法官迴避: 一、大法官有前條所定情形之一而不自行迴避。 二、大法官有前條所定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當事人如已就案件有所聲明或陳述後,不得依前項第二款規定聲請大法官迴避。但其迴避 原因發生在後或知悉在後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聲請,應以書面附具理由為之。 憲法法庭關於聲請迴避之裁定,被聲請迴避之大法官不得參與。 第 11 條 因前二條以外之其他事由,大法官認有自行迴避之必要者,得經其他大法官過半數同意迴 避之。 第 12 條 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 被排除的三人並不符合第九條規定的須迴避事項,也不符合第十條敘述。 就算是第十一條,也是認有"自行"迴避之必要者,才會經其他半數後剃除之。 40%的人包含百工百業眾多法律學者都說"緊急狀態"所以必須要特別裁處,不能杯葛憲法法庭的憲法忠誠義務。 但是8位大法官本身就無法達成共識做出"緊急狀態"的合法決議,最後就用完全不合法定程序的自我解釋,直接排除未自我聲告迴避的三位大法官。 所以3+1位大法官是不遵守憲法忠誠義務的大法官?現在還真的有這樣的聲音。 從今以後,緊急狀態可以用來解釋所有事情。 預算也能緊急執行,抓人也能緊急逮捕,戒嚴也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52.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379500.A.E45.html
Xzcas: 所以什麼時候上街頭 163.20.89.187 12/22 12:59
pttuser0280: 這就是最可怕的地方 神官自由心證 118.168.150.30 12/22 12:59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12/22/2025 13:00:33
guardangle: 邏輯正確 27.247.70.208 12/22 13:00
monarch0301: 少一個所以ok 阿不就差不多先生 好 27.242.32.26 12/22 13:00
monarch0301: 棒棒 27.242.32.26 12/22 13:00
y2k6wu: 你推論的邏輯正確 163.16.63.111 12/22 13:01
y2k6wu: 但114憲判字1號的邏輯很簡單 163.16.63.111 12/22 13:01
magamanzero: 他們判憲訴法違憲 可能不想遵守 60.248.126.193 12/22 13:01
Mradult: 現在就在測台灣人底線啊,顯然底線還沒 42.79.242.6 12/22 13:01
y2k6wu: 我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神,簡稱我是神,所 163.16.63.111 12/22 13:01
Mradult: 到 42.79.242.6 12/22 13:01
y2k6wu: 以什麼狀態都是我說了算。 163.16.63.111 12/22 13:01
aakkssqq: 推最後一句..現在就是拔草測風向 61.216.162.228 12/22 13:01
magamanzero: 把憲訴法整個拿掉 wwww 60.248.126.193 12/22 13:01
yoshilin: 再來就是比照香港,用國安法辦你,難怪 110.28.153.204 12/22 13:01
HisVol: 法理上你是對的,但黨理上他們才是對的 223.137.80.199 12/22 13:01
yoshilin: 之前一直說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110.28.153.204 12/22 13:01
aakkssqq: 沒人反對後就可以下一步戒嚴了 61.216.162.228 12/22 13:01
commonness: 所以有法沒法都沒差 老子說得算 123.192.81.33 12/22 13:02
Frezzy9972: 神說要有光!就出現光了! 180.177.34.75 12/22 13:03
Frezzy9972: 神官說要排除!然後就5>6了 180.177.34.75 12/22 13:03
bnn: 黨的犬法官可自行剔除雜質 125.227.13.36 12/22 13:03
ben811018: 違法成會自始無效啊 42.71.68.193 12/22 13:03
ChungLi5566: 只有宣布戒嚴才是緊急狀況啦 42.79.164.106 12/22 13:03
monarch0301: 支那人只要不造反 掌權者可為所欲為 27.242.32.26 12/22 13:03
keydata: 提釋憲說上次五個亂搞的解釋違憲,這五個 111.83.0.86 12/22 13:04
keydata: 不就應該要迴避不能否決 111.83.0.86 12/22 13:04
ziso: 問題是它不是迴避阿 是你人數不足不能開會 211.72.185.125 12/22 13:05
ziso: 迴避明文規定是啥狀況 完全不符合還能說是迴 211.72.185.125 12/22 13:05
ziso: 避 大法官造法 211.72.185.125 12/22 13:06
mrcat: 緊急 緊急 49.216.252.73 12/22 13:08
alittleghost: 列法條有屁用,法官有最終解釋權 111.71.12.158 12/22 13:13
skygray2: 不就要戒嚴了嗎 60.248.121.201 12/22 13:15
froce: 其實那5個才是需要迴避的。科科 111.83.193.255 12/22 13:19
froce: 涉己案件,自己擴權 111.83.193.255 12/22 13:19
suzer: 緊急狀態是黨的執政存亡,不是台灣的114.137.122.255 12/22 13:20
mmchen: 依這個邏輯以後其實只有1個就可以判決了 27.242.195.172 12/22 13:20
kobe143: 廢物犬法官 1.163.70.153 12/22 13:28
JeanSijhih: 大神官有天啓神授,自然優於憲法嘍 42.79.140.66 12/22 13:33
susanna026: 覺得 如果這麼說 一個也ok吧? 朕一114.136.165.112 12/22 13:34
susanna026: 個人說了算 可以宣讀聖旨吧?114.136.165.112 12/22 13:34
whyhsu: 推 111.71.46.123 12/22 13:36
cklovework: 如果又被未來的憲判推翻,當事人倒楣114.140.104.119 12/22 13:38
NEWSUP: 開創出緊急狀態法制的老哥 是個大 49.216.222.2 12/22 13:43
NEWSUP: 希粉欸 歷史重演喔 49.216.222.2 12/22 13:43
Vassili242: 連假國道高乘載管制我也可以說我明天223.137.229.237 12/22 13:49
Vassili242: 要上班有緊急事態才少一個也能上嗎223.137.229.237 12/22 13:49
ibetitisnot: 賴清德就是在測試人民的底線阿 114.44.219.28 12/22 13:51
duduchiau: 大法官解釋憲法要以決議方式 不是個人 61.216.85.243 12/22 13:52
duduchiau: 那5個未達開會門檻 怎麼能做出合法決議 61.216.85.243 12/22 13:53
yuetsu: 個人就不能決議嗎 你太天真囉 110.30.0.13 12/22 13:53
duduchiau: 那5個也是學識豐富 但腦子一綠就... 61.216.85.243 12/22 13:54
yuetsu: 不是喔 不是這樣的喔 110.30.0.13 12/22 13:54
pokeyok: 跟小紅書一樣,自行解釋成帝王條款 106.64.50.94 12/22 14:02
pokeyok: 民進黨要的就是絕對的權利 106.64.50.94 12/22 14:03
keirto: 青鳥沒底線啊 民進黨獨裁他們也支持 223.137.80.32 12/22 14:46
liang0906: 下一步就是宣布戒嚴 但因為緊急狀況 所111.241.130.104 12/22 14:49
liang0906: 以不需要立法院追認 立法院反對無效 清111.241.130.104 12/22 14:50
liang0906: 德宗就可以準備登基了111.241.130.104 12/22 14:50
fhscyt: 自由心證的噁心之處 27.51.1.168 12/22 15:05
leokidd1976: 唉 101.10.164.249 12/22 15:15
tsubasa1116: 鶄:台灣要被賣掉了當然是緊急狀態 117.56.116.229 12/22 15:22
tsubasa1116: 他們腦海裡只有抗中保台 117.56.116.229 12/22 15:23
Garyisdog: 你各位準備戒嚴囉 42.78.56.106 12/22 15:40
gueswmi: 照憲法 宣緊急狀態的法源 只有總統有權限 36.233.220.115 12/22 15:50
gueswmi: 可惜 客觀不成立 從以前 憲法法庭的工作 36.233.220.115 12/22 15:52
gueswmi: 90%都在否決 別人的聲請案 所謂緊急 36.233.220.115 12/22 15:53
gueswmi: 自己也說不出具體法源 36.233.220.115 12/22 15:53
bollar7: 以後地院審判1個法官就好,說大法官釋字 101.139.82.158 12/22 17:35
bollar7: ,要維護司法公正 101.139.82.158 12/22 17:35
sten5453: 好噁 39.12.145.105 12/22 17:40
bh2142: 結論有點問題,他們覺得憲訴法不是憲法, 178.197.195.28 12/22 19:18
bh2142: 不遵守憲訴法沒有違背憲法忠誠義務 178.197.195.28 12/22 19:18
twhuang28: 街頭 39.9.193.252 12/22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