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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可以壓制 但不能壓死人 「台北市男子何柏翰2014年為了保護懷孕妻子,勒死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最高法院認為他 防衛過當,2016年判決2個月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定讞」 竊賊可以壓制 讓他無法移動就好 但是把人壓死 可說是過度粗暴 所以法官也沒讓他坐牢 是不是很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46.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399212.A.77B.html
mcucte: 阻止犯罪就算過當,沒看警察被殺了幾個了 114.137.29.210 12/22 19:11
mcucte: ,那些人民進黨保護的好好的 114.137.29.210 12/22 19:11
mclarenjpn: 廢文欠噓 114.25.97.176 12/23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