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ktak: 好笑就是告訴你可以去堵門砍死啊 27.52.124.113 12/25 12:02
→ shirokase: 好笑的是有東西在護這坨,然後鬼扯自 42.73.186.254 12/25 12:06
→ shirokase: 己不修法 42.73.186.254 12/25 12:06
→ yesonline: 法律人會說找他們處理.地址就寫事務所 220.133.253.85 12/25 12:07
→ mm58307533: 應該也要揭露法官個資 111.185.92.18 12/25 12:07
→ yoshilin: 行之有年就代表正確嗎?違停也行之有年 27.52.193.7 12/25 12:07
那判決書就不公開受裁判人個資囉?這樣就變成法院違法了,違法的事情才是正確的嗎
覺得法律很扯,但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
這條還在就代表多數人民認為現在的刑事訴訟法沒有問題,否則早就修法了
※ 編輯: chadmu (49.159.216.136 臺灣), 12/25/2025 12:11:42
→ ShiuanRefuel: 早就很多年前就寫信給某位法律學者118.161.145.127 12/25 12:17
→ ShiuanRefuel: 出身的立委請他修法 完全沒被鳥 那118.161.145.127 12/25 12:17
→ ShiuanRefuel: 個人叫黃國昌 他還在時代力量時118.161.145.127 12/25 12:17
噓 shirokase: 還多數人民咧,正常一般人民被告機率 42.73.186.254 12/25 12:23
→ shirokase: 是多少?2016後綠吱搞了個大濫訴時代 42.73.186.254 12/25 12:23
→ shirokase: 出來,用公家名義在那色違法、特別條 42.73.186.254 12/25 12:23
→ shirokase: 款亂告一堆,不然誰會曉得鬼島司法爛 42.73.186.254 12/25 12:23
→ shirokase: 到這地步 42.73.186.254 12/25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