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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廢死法律人真的很奇怪 既然還在怕冤案 那就代表對目前的司法體制仍有一絲不信任 那怎麼不著手從審判流程加以立法修改? 配套措施補起來讓錯誤辦案錯誤審判有合理的檢視程序啊! 有問題的是人和程序,干刑罰什麼事? 難道刑罰輕一點就不會有冤案嗎? 這麼簡單的邏輯連法盲我都知道 為何法律人不願意處理不願意面對? ※ 引述《tiger911 (胖虎)》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tay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柯沛辰 : 3.完整新聞標題: : 苗博雅嘆「冤案平反比殺人可惡嗎」 點名韓國瑜被網戰翻 : 4.完整新聞內文: : 廢死聯盟發文呼籲「殺錯,無法回頭」被網友灌爆,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不禁感嘆「在台灣, : 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還舉了數個殺人、貪污的例子影射多位政治人物,結 : 果第一個例子就歪樓引發論戰。 : 「為冤案平反更可惡?」 苗博雅舉一串「大家沒意見」的事開嗆 : 苗博雅25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在台灣,開車撞死人,可以當選立法院長,大家沒意 : 見; : 殺人罪前科,可以當選縣長,大家沒意見;參與殺警案,可以當政黨中常委,大家沒意見; : 貪污有罪,可以繼續當立法委員,大家沒意見;家族殺過幾千人,可以繼續從政,大家沒意 : 見。」 : 苗博雅感嘆,反觀身家清白、無前科、認真勤政、不貪污的人,只因曾經救援過幾個死刑冤 : 案、救過幾個人,竟被當成殺人犯對待,媒體狂黑、名嘴狂罵、側翼亂剪片,動輒收到殺全 : 家的威脅,「在台灣,為冤案平反,比殺人貪污更可惡嗎?」 : 不過,由於她開頭舉的例子直指立法院長韓國瑜,又僅提到一句「開車撞死人」,讓許多網 : 友紛紛跑去翻判決書,砲轟苗博雅「以部分事實+主觀詮釋」來帶風向。 : 2004車禍判決 閃紅燈未禮讓判過失致死、賠450萬和解 : 回顧這起車禍發生在2004年,當時韓國瑜開車載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西螺一處十字路口,與 : 無照、超速的重機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後座乘客顱內出血身亡。 : 當時法官認為,儘管重機騎士無照且時速90公里,超過50公里限速,但韓開車行經閃紅燈路 : 口應減速、禮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因此有過失致死肇責。最後,韓國瑜以450萬元賠償金 : 與家 : 屬和解,被判緩刑2年。 : 苗博雅再反擊:判決已寫明成立過失致死,「雙方都有肇責」 : 不少網友批評苗博雅把韓國瑜車禍案件過度簡化,只提及部分事實。對此,苗博雅則反擊指 : 出,對於死亡結果,雙方都有肇責,構成過失致死,「法院判決,韓院長就是成立過失致死 : 罪。」 :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26/3090325.htm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6 ----- 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33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73.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709911.A.E99.html
shiueyang: 沒有不透風的牆,修法再嚴都有誤判可能 61.222.18.168 12/26 08:46
shiueyang: 為甚麼要司法人員和法律人背殺人的鍋? 61.222.18.168 12/26 08:46
lslayer: 動那個要牽扯東西太多 弄不好一堆法律人 111.235.240.97 12/26 08:47
lslayer: 會被搞去對立面 得不償失 蛋糕雖小能吃到 111.235.240.97 12/26 08:48
lslayer: 嘴裡的才是好蛋糕 111.235.240.97 12/26 08:48
tommy421: 同樣標準對待柯文哲 感恩 42.70.216.147 12/26 08:48
pigking75: 1樓 那就叫工作 懂? 114.136.144.84 12/26 08:52
tvbic: 司法要是能信任,柯文哲又怎麼會被關黑獄 1.169.110.173 12/26 09:24
tvbic: 一年 1.169.110.173 12/26 09:24
yayan1010: 法律人不想背責任,可以辭職阿,以後都 61.218.45.138 12/26 11:25
yayan1010: 給ai判就好,該怎樣就怎樣 61.218.45.138 12/26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