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EA (人間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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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遭抓姦賠償250萬!小王簽和解書2個月又開房 再賠280萬
時間Fri Dec 26 21:56:17 2025
中時新聞網
2025/12/26 18:17
簡銘柱
遭抓姦賠償250萬!小王簽和解書2個月又開房 再賠280萬
台中一名人夫阿強(化名),因老婆阿芳(化名)與男同事阿勇(化名)發生
婚外情,三方簽下和解書,阿勇承諾不再與阿芳有非工作接觸,違者須賠償250萬
元。不料簽約後僅2個多月,阿勇竟再度與阿芳相偕前往溫泉旅館「開房間」休
息,當場被阿強抓包。阿強憤而提告,要求阿勇賠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及違約金
250萬元。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勇行為侵害阿強配偶權,判決阿勇應賠償精神
慰撫金30萬元及違約金250萬元,共計28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4月29日晚間,阿勇與阿芳前往台中烏日區一
家溫泉飯店開房間,由阿勇刷卡付費。阿強掌握行蹤後尾隨而至,在房間外敲門,
過了3分多鐘,阿勇與阿芳才開門走出。阿強見狀,當場崩潰,質問兩人為何再度
私下見面。
原來,早在今年2月13日,阿勇就曾與阿芳在台中一家旅館發生性行為,被阿
強發現後,三方在今年2月20日簽下和解書。和解書中,阿勇承諾,在阿芳與阿強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得與阿芳有工作以外的接觸;若因工作必須同處一室,也不
得超過1小時。如有違反,阿勇須支付阿強2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阿勇也因
2月13日的行為,賠償阿強250萬元精神慰撫金。
不料,簽約後短短2個多月,阿勇竟再度與阿芳前往溫泉旅館「開房間」。阿
強認為,阿勇行為已違反和解書約定,且再度侵害他的配偶權,讓他精神痛苦不
堪,長期須依賴安眠藥及抗憂鬱藥度日,因此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時,阿勇辯稱,當天是與阿芳因工作陪同客戶看房後,順道前往旅館
休息,並整理工作資料,兩人衣著完整,且從進房到阿強敲門僅約30分鐘,不可能
發生性行為。阿勇還主張,民法並未承認「配偶權」,且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
憲,阿強不得請求精神慰撫金。此外,阿勇認為250萬元違約金過高,且他已賠償
過250萬元,阿強損害已獲填補。
然而,法官認為,阿勇與阿芳曾發生婚外情,又簽署和解書,理應知悉分際,
卻仍在短時間內與阿芳同赴溫泉旅館開房間,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
侵害阿強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
狀況等,判決阿勇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
至於違約金部分,法官指出,和解書明確約定為「懲罰性違約金」,目的在強
制阿勇履行義務。阿勇簽約時已知違約後果,卻仍在短期內違約,且未舉證違約金
過高,因此判決阿勇應全額給付250萬元違約金。全案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1226003501-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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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訴字第 2205 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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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萬
真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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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sgardgogo: 到底是多騷口齒留香 218.172.0.149 12/26 21:57
噓 qt359101: 哇靠 阿勇一定很有錢114.136.243.107 12/26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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