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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 王義川說他是台灣國立委 內政部長說要讓賴清德當台灣國主人 以修法的內容來說 這樣算不算消滅中華民國主權? ※ 引述《qweerrt123 (GanPow)》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李人岳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社維法修正草案…散布仇恨言論 最高罰3萬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賴清德總統今年初推出防堵中國大陸的「賴十七條」因應策略後,政院近期陸續推動相關法 : 案,行政院會昨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在公共場所散布仇恨性 : 言論、恐怖主義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等主張,將處三天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而透過 : 網路散布則可要求網路相關業者限制甚至中止服務。 : 政務委員林明昕說,國安十七策略相關修法至此只剩軍事審判法規研議中,其他都已送立院 : 審議。 :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指出,對於在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以旗幟 : 、標語、圖像、服飾、影音或其他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 : 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將處三天以 : 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 草案同時新增,以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上述言論,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內政 : 部經會商相關機關後,得令網路平台、網路內容提供者或網路服務提供者,對該內容限制瀏 : 覽、移除或對使用者帳號採取限制或終止服務的措施。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udn.com/news/amp/story/6656/9228569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中介法又回來了 : https://i.imgur.com/iHbiRg1.jpg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7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98.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841435.A.CB9.html
PR58: 不算吧 如果是柯屁說的就算 219.70.231.74 12/27 21:18
libraayu: 不算 人家有党證 124.218.1.239 12/27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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