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nliers: 基隆被林右昌8年後 連輸到脫褲 49.216.90.187 12/31 01:42
推 jasonshieh: 你是不是很常打富邦 49.159.20.41 12/31 01:44
→ yinaser: 沒有實務上法律是不支持強制方式處理1.174.232.142 12/31 02:06
→ yinaser: 只要相對人表示拒還你就得提起返還訴訟1.174.232.142 12/31 02:07
→ yinaser: 申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後等判決確定 1.174.232.142 12/31 02:08
→ yinaser: 再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1.174.232.142 12/31 02:09
→ kutkin: 刑法無罪不代表可以強制收回49.214.7.205 12/31 02:09
→ spirit119: 法律又在雙標了 27.52.130.145 12/31 02:09
→ spirit119: 哪個房東敢逕行收回27.52.130.145 12/31 02:10
→ spirit119: 傷害毀損強制妨害自由好多條在等你27.52.130.145 12/31 02:11
→ spirit119: 當然刺龍刺虎的例外啦27.52.130.145 12/31 02:13
→ yinaser: 不過本案是屬於公權力行為1.174.232.142 12/31 02:14
→ yinaser: 法院是認定行政執行範圍所以刑法不適用 1.174.232.142 12/31 02:16
法律本來就不科學,但是哪來這麼多跟事實不合的自說自話
一審判決民事所有權確認,上訴判決不屬於行政執行命令,這已經判決確定了
至於為什麼平常租屋不能強制回收,東岸廣場可以?
幫他找理由,東岸廣場是BOT,同時大日跟主富都有在點交書上簽名了,合約上有文字寫
明可逕行回收。
實際上一般民間租賃,你心臟夠強,當然也可以強制驅離,讓驅離者有意見反過來提告,
只是你要有辦法完全的驅離同時不能造成對方任何損失這要自行判斷有沒有辦法做到。
東岸廣場除了換掉那個鎖,主富根本沒有任何財損,市府也完全站的住合約立場,有什麼
好怕的。
當然,法律永遠是不科學的。
※ 編輯: hurtmind (219.91.4.165 臺灣), 12/31/2025 02:29:56
→ spirit119: ,不是行政契約 27.52.130.145 12/31 02:26
推 una283: 會變成這樣不就是當初便宜行事220.132.181.237 12/31 02:29
→ una283: 不照規矩做事220.132.181.237 12/31 02:29
→ spirit119: 民事契約就算事做了法院公證,還是需 27.52.130.145 12/31 02:31
→ spirit119: 要去跟法院聲請執行阿,再按法院的命 27.52.130.145 12/31 02:31
→ spirit119: 令配合執行,哪個債權人可以自己動手 27.52.130.145 12/31 02:31
推 suzer: 基隆算上兩次罷免,綠共已經連輸三次了, 114.137.196.31 12/31 02:32
→ suzer: 而且ㄧ次比一次慘,綠狗再繼續凹沒關係 114.137.196.31 12/31 02:32
→ spirit119: 問題哪是在什麼沒有損失,而是在不怕 27.52.130.145 12/31 02:32
→ spirit119: 司法體系 27.52.130.145 12/31 02:32
→ spirit119: 只有官府自己才可以不怕啦 27.52.130.145 12/31 02:33
→ spirit119: 劉政鴻強拆也沒被抓去關 27.52.130.145 12/31 02:33
→ spirit119: 這不是哪個黨的問題,行政法院被戲稱 27.52.130.145 12/31 02:35
→ spirit119: 敗訴法院不是沒有原因的 27.52.130.145 12/31 02:35
→ spirit119: 法官想升官 檢察官想升官 沒人想得罪 27.52.130.145 12/31 02:38
→ spirit119: 官府 哪天就被派去金門還澎湖吹海風 27.52.130.145 12/31 02:38
推 spirit119: 你把我的推文吃掉了 27.52.130.145 12/31 02:43
推 CHYYP: 誰拱童出來跟謝拼 都是捧殺 36.235.140.87 12/31 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