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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台灣現在的規定呢 如果公司帳上沒錢但需要付款,通常就是老闆自己掏錢進公司 按照規定要嘛走增資,要嘛走借貸還有一堆麻煩路子 老闆要把錢拿出來用,要嘛發薪水繳稅要嘛走股東借貸還有一堆麻煩路子 按照台灣現行中小企業情況,如果每次調錢都要這樣搞 我估計現在已經夠難活的中小企業,大概還要再倒 20~30% 台灣現在的問題就是雙標辦案,你有某種背景就沒事,沒有就有事 民主搞得跟威權有 94.87% 像 這條規矩如果要嚴格執行,只要給我檢察官的權限,跟一個願意配合開搜索票的法官 我可以把全台灣 95% 以上的中小企業負責人統統關起來 ※ 引述《zaonoort (垃圾優逼西 看你多會抓)》之銘言: : 我以為八卦都是具有專業的法學素養 : 結果居然Po出這種文 :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本來就是獨立的法人格 : 就是你是一人董事一人股東 : 公司的錢也不會是你的錢 : 就像政治獻金不會是你的錢一樣 : 想不到八卦仔連這個都可以護航 : 真的是顏色對了什麼都對了... :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 如題,我有一個朋友,他開了一家公司,他是唯一的股東。因為我朋友不配合檢察官當 : 瘋 : : 狗亂咬人,最後就改起訴他侵佔了他自己公司的財產,理由是他沒有開股東會,所以算 : 是 : : 侵佔。 : : 重點是這間公司的股東只有他自己一個人,開股東會不就是自己腦袋思辨就完成了嗎? : 難 : : 不成一人公司也要有會議紀錄才算嗎?那3+11沒有會議紀錄的時候,檢察官怎麼都死光 : 了 : : ? : : 被起訴就算了,最後法官也是判了我朋友有罪定讞,看起來就是被關定了,又一次證明 : 台 : : 灣的司法就是個笑話。 : : 有沒有開個一人公司,不小心惹到檢察官的話,莫名其妙就會被起訴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3.87.43.148 (荷蘭)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345378.A.60C.html
Dazol: 藍營:不然我們現在開始推侵占除罪化法案… 111.254.86.157 01/02 17:18
damm: 除罪化是未來式,不可取;那麼進行式的雙標 111.82.144.0 01/02 17:33
damm: 辦案該如何防止? 111.82.144.0 01/02 17:33
tcen: 大筆錢走增資走借貸才是省麻煩吧 114.137.46.193 01/02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