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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尤聰光 3.完整新聞標題: 交通事故後未停車處理…台東男判緩刑 法官:不是你的過失也構成肇逃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市江姓男子因肇事後未停車處理,日前遭台東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 ,並得易科罰金折算。法官強調,即便事故不是你的過失,逃離現場仍構成肇事逃逸。 2024年7月2日上午8點20分左右,江男騎機車行經泰安街與仁六街交叉口,準備左轉。當 時,余姓騎士從後方接近,因閃避江男的機車而倒地,造成左腿、左手肘擦傷及頭部鈍傷 。事發後,江男未停車,也未報警或協助傷者,即騎車離開現場。 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畫面及現場勘驗,確認江男為前車並已打方向燈, 但逃離現場行為明確。案件移送檢察官後,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指控江男犯刑法肇事逃 逸罪。法院審理時,江男坦承犯行,並提供事故相關證據。 法院調查指出,江男為前車,並已打方向燈,事故並非他過失所致。但他明知有人受傷, 卻未盡停車協助或報警義務,因此成立肇事逃逸罪。法官在量刑時考量江男無犯罪前科、 事後坦承犯行,且被害人願意原諒,宣告緩刑2年,刑期暫不執行。 法官也強調,交通事故後的基本責任就是停下來處理、協助傷者或通知警方。逃逸不僅違 法,也可能帶來刑責,即便你在事故中沒有過錯,也不能以「我沒撞人」作為理由離開現 場。 法界人士表示,這起案件對所有駕駛人都是警示,事故發生後,停車、報警、協助傷者, 是法律要求的最低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240954 6.備註: 有沒有打方向燈? 有 後車出事,是不是你過失造成的? 不是 你有沒有留在現場協助或報警? 沒有 有前面兩項,不代表你可以直接離開不管, 所以法官還是先判刑再宣告緩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73.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365355.A.80A.html
headcase: 幹你娘法官是在工三小 39.9.75.85 01/02 22:52
a27588679: 照這法官的邏輯有人跳樓你看到了沒去救 180.177.33.135 01/02 22:54
a27588679: 就是殺人? 180.177.33.135 01/02 22:54
YLTYY: 所以我看到三寶在前面自摔 ,也要停嗎? 36.232.230.23 01/02 22:54
GLUESTICK: 他沒有錯幹嘛還判刑 125.230.88.41 01/02 22:56
peter98: 甚麼爛判決 73.150.0.123 01/02 22:57
zxcv40604: 阿就無過失是要停下來感冒 114.136.254.56 01/02 23:05
snocia: 肇逃的定義一直都無關有沒有責任 101.9.198.122 01/02 23:09
snocia: 從開天闢地以來都這樣,法官沒任何新見解 101.9.198.122 01/02 23:09
count52: 車禍就是停下來等警察,不是常識嗎 101.8.156.189 01/02 23:10
abcdragon: 前車搞不好沒發現後車自摔~誰沒事回頭?220.136.146.107 01/02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