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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新聞] 立委指區間測速創造交通風險 擬提修法廢 :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擬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科技執法的條文,廢除區間測 : 速作為違規舉發的手段。葉元之表示,交通部從未提出證據證明,強制降低路段平均速度 : 能直接讓事故率下降,使用區間測速反倒創造新的交通風險。 注意到,是不該用這個方法降速,而不是不該降速 比如市區 50 30 政策,韓國也在做 比如學區降速 所以一堆興奮想飆的別搞錯了 是政府必需把路做窄,或者加饅頭 總之你得慢 而不是既然路大了,就可以快 : 日前藝人陳為民指台灣道路測速照相機密度高是國恥,引發民眾共鳴。內政部表示將增訂 : 測速照相設備設置與調整標準,調整及汰除不合理執法點位。而近期則有民眾在政府公共 : 政策平台提案,要求全面廢除區間測速,不到3週的時間,就有超過5000人附議,內政部 : 表示將在2月27日前回應。 台灣就無權開發自己的做法,只該抄。。 在日本,測速照像不多,但支持偷拍,拍到就罰很重 XDDDD 但每次討論到測速太多,就有人順便混進來說也應該廢掉科技執法及偷拍 反正不可以管你,要讓你能快 不是喔,不是這樣喔,是要換個能讓你有效慢下來的方法,而不是允許你快了 像在郊區,一堆人想談自由車流 可是就有立委民代跳出來說了:會減速也是有人陳情,他就住這裡 怎麼,有人住在郊區,他就不是人了? 到底是先有路,所以人不該住這裡 還是先有人,所以路不許開這裡 這從都更就錯了,那現在這是釘子戶,你付補償款讓他遷走啊 那如果他不遷呢?還是該減速,路該畫窄畫窄,該加饅頭加饅頭 或者想法子引流,封閉,讓住戶不會走到大馬路上 但在住戶仍然會走到大馬路上時,要犧牲住戶滿足遊客? 這地方政府都不知道在幹什麼的,一開始核準就有問題,後面補救也沒做好 但畢竟還沒完成補救,我就是同意減速啊 :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汽車駕駛人行為違規, : 得逕行舉發。葉元之等人提案修改第7條之2條文,除區間平均速率裝置以外的科學儀器, : 並取得證據資料證明汽車駕駛人行為違規,得逕行舉發。廢除區間測速作為違規舉發的手 : 段。 : : 葉元之表示,長期以來,台灣的交通執法陷於「速度愈慢,事故愈少」的迷思,許多研究 : 指出,當車速與車流平均速度產生過大偏差,例如車流與車速忽快或忽慢時,事故風險反 : 而攀升。 有人說,比如高速公路上重點在相對速度,而不在絕對速度 跟上車流才是安全的 數學上,由 0 推導至 1 很困難,但由 1 推導至 2 就容易了, 找到規律後就能從 2 推導到 N (我這句有點模糊,我們以距離公式為例,一維的距離公式是 abs(x1 - x2) 二維的距離公式是 sqrt(dx^2 + dy^2), 其中 dx 就是 x1-x2 推出二維公式後,可適用於 N 維,回頭看原先一維的 abs 公式, 也可以變成 sqrt(dx^2) 的型式,這就是數學上能看到推導規納法的一種美感) 好了,多加這一段我只是想說明,重點其實不在'相對速度',我要由 2 推到 N了 重點其實在 '資訊量',想像人腦也是個速度有限的處理器,當有資訊進來就要處理 而你的處理速度是有限的,因此資訊量非常重要 如果在十字路口,你的相對速度不成問題,但是你要處理更多紊流(比如突然有行人) 那你就會處理不來而放任資訊不處理,從而手忙腳亂或忽略,發生危險 在日本,過十字路口不必減速,我知道;但這應該是推導的結果而不是定律 因為在日本,會減少路口資訊,讓你來得及處理 在台灣,路口資訊過多,那就應該減速, 同時要減少路口資訊,朝向路口不必減速的目標前進(比如移除造成視線不良的路樹) 那尚未移除時呢?當然應該減速啊 是安全第一,而不是盲目追求合法但卻不安全為第一 何況在台灣,政府也知道自己沒做得很好,目前又不會對路口減速開罰 去盲目抄日本的,我都不知你是不是理組的了 我用理組觀點分析推導得這麼清楚,有很難看懂嗎? : 葉元之指出,駕駛人為調整區間內的平均速率,常於接近出口處或發現進度超前時,採取 : 突發性減速或重踩煞車。此舉不僅干擾車流節奏,更增加後方車輛反應不及發生追撞的危 : 險,交通部使用區間測速反倒創造新的交通風險。 : : 葉元之指出,區間測速採取「全時全量」監控,不論用路人是否違規,其行蹤資訊均遭政 : 府設備蒐集與處理。涉及對不特定多數人長期車牌與行蹤的監控,已逾越憲法保障人民隱 : 私權最小侵害原則,同時引發資安與個人資料保護之疑慮。 違憲?要不要打個憲法官司啊,這段感覺像抄的 也不知大膽假設下有沒有小心求證 如果區間違憲,那麼國外是沒有嗎?還是國外的憲法不保障人民隱私? 要檢討區間的速限設計可以,但要反區間就說區間違憲 這真的抄作業了。。 : 葉元之表示,定點式瞬時測速或其他科技工具已足以導正易出事路段的超速行為,排除區 : 間測速可讓交通執法回歸「針對違規行為」,且降低該路段超速的狀態,並達科學有效的 : 交通管理。 : : https://i.meee.com.tw/h6PxIzo.jpg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HqGahjaP/ 這名字第一次聽到,不知是我沒什麼關注政治 或者是個新人為求舞台,和反對聲浪結合? : → greensaru: 要區間,還不如直接鎖車速上限 49.216.188.248 01/03 12:21 你是說,每條道路的上限都一樣?所以能鎖? -- 找不著我的曼陀鈴 再也唱不出快樂的心情 愛你那緩緩搖曳的身影 和如沙流洩的輕吟 獨唱的歌聲太難聽 感動不了過路人的心 今夜的風沙似在伴舞 也止不住我哭泣的眼睛 因為我 找不著我的曼陀鈴 by 吟遊詩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35.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419626.A.BE5.html
devidevi: 因為目前行車紀錄器無法提示區間測速吧 49.159.219.21 01/03 13:55
用神盾就會提醒啊
AGIknight: 最近低能說把路做窄的風氣哪裡來的 42.72.234.173 01/03 13:56
你連這功課都不做,網紅教的啊
AGIknight: 把路做窄你連機車都不能超車ok? 42.72.234.173 01/03 13:56
ok 啊,機車不自律很久了
AGIknight: 台灣是個機車多的國家,不要老是學國外 42.72.234.173 01/03 13:56
AGIknight: 吃屎好嗎 42.72.234.173 01/03 13:56
老實說應該先做機車減量 這我前面有一篇說過了 在攻擊一人汽車時,我們說應該汽車減量,但汽車減量並不是要造成機車增量 以車輛數除以人口數的平均算法,台灣的汽車平均數還略少於日本 而機車平均數可是十倍於日本,因此照抄政策絕對不行 機車減量的要求其實還高於汽車減量 那些喜歡貼機車節省路面的傢伙根本在混水摸魚 機車在停車時的確節省路面,但一行駛就必需保留安全距離 換算起來哪有比汽車節省路面? 同時你可以觀察到台灣機車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太多了 因此他們在禮讓行人時還會說'萬一被後車追撞怎麼辦' 這就是沒保持安全距離習慣的證明啊 大部份汽車駕駛都知道,後車全責,沒有任何理由 前車本來就有任何可能剎停 那條'無故剎停'不會那麼容易成立的 是'無故'剎停才違法;我為了禮讓行人就是有故了 因此而有任何追撞,就是後車全責,沒有任何藉口 但機車不習慣這種思維
TCLanLanLu: 通篇鬼扯 有夠好笑 機車沒啥思維 220.141.64.21 01/03 16:34
TCLanLanLu: 就他媽外行還在出意見 220.141.64.21 01/03 16:35
你的批評好廉價: 1。只要攻擊,說我鬼扯就好 2。你沒提出你的論述 我並不是非得自大的認為我就是對的,你就是錯的;就算我真的對,那也是上帝視角 在沒上帝視角之前,應該是你我各進行一次論述,然後看誰被對方說服 基本上,你如果沒自己承認被我說服,我自己說我講贏是不算的;反之亦然 這是因為你我兩人都不升自己做裁判,也沒指導老師在場仲裁 所以我們兩人必需互相仲裁;當然以心服口服為界 結果你的理論是什麼,我沒看到;你只要說我通篇鬼扯就好 先不說我對或不對,你的指責真的非常廉價 我不必罵你什麼,我覺得把這現象指出來就夠了 請你退下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1/04/2026 00:49:10 ※ 編輯: HuangJC (116.241.135.87 臺灣), 01/04/2026 01: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