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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直以來是人上人的地位, 判錯不用扛責任 如果今天搞個法官擔保制, 交保出去再犯,法官擔負財損跟刑期, 逃亡的法官進去收押押到人抓回來為止 這樣法官在判決時就會因為強烈的心理壓力 做出合乎公義的判決吧 既然你法官這麼相信他出去不會再犯 那你幫他做擔保也很正常吧 既然你法官相信他不會逃亡 那他逃亡你代替進去押 自由心證出了差錯那就進去好好反省 體會一下做錯事有代價的感覺啊 不是這樣爽爽判無負擔 出差錯全民買單就法官不用擔 這個更合理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268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8.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618148.A.96A.html
heyd: 越是位高權重越是有權無則 223.138.128.39 01/05 21:08
hihjktw: 你先去選立法委員吧 106.64.136.217 01/05 21:09
EarlyInMay: 那樣就會有罪沒罪都判關吧 對法官來 118.160.46.132 01/06 01:49
EarlyInMay: 說比較安全 118.160.46.132 01/06 01:49
EarlyInMay: 或是一旦有罪一律照整部六法全書唯一 118.160.46.132 01/06 01:50
EarlyInMay: 死刑這類的概念來量刑 最安全 118.160.46.132 01/06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