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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丁治綱 3.完整新聞標題: 海巡隊員淪共諜 洩台菲海域勤務部署領57萬 重判7年8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海巡署李姓隊員因債台高築,竟遭大陸情報組織利誘,自民國111年起長期拍攝台菲海域任 務艦分布,以及飛彈射擊警戒區示意圖等軍事機密,交付陸方人員牟利,領取折合台幣約57 萬元的賄賂與「年終獎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處李男 有期徒刑7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於111年間在海巡署南機隊擔任警職隊員,因家人有金錢需求且自身投資失 敗,經由網路接觸綽號「Tony」的大陸情報人士,對方表示願意在財務上資助李男,誘使他 自9月開始正式加入該組織,隨後利用職務之便,持手機拍攝公務上接觸到的國家機密、軍 事機密及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並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給陸方組織,李男舉動遭鎖定 後,由高雄高等檢察署指揮基隆憲兵隊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偵辦。 檢方及軍方調查發現,李男出賣國家安全的行為長達1年10個月,期間他與對方約定每3個月 支領新台幣6萬元報酬,甚至還有年終獎金;李男總計收受18,522顆泰達幣,折合台幣共57 萬6,127元,洩密內容包含台菲海域巡邏勤務計畫、任務艦部署位置及飛彈射擊警戒區域圖 ,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國軍士氣。 一審調查時,李男雖坦承犯行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且自辯過往在隊表現良好、屢受嘉 獎,但法官認為其受國家重託,竟因私人財務問題出賣國防機密,打擊國人捍衛自由民主價 值的信心,行為實屬不當,高高院法官衡量機密外洩對國家利益損害程度,依貪污治罪條例 及國家安全法等罪論處,重判其有期徒刑7年8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106001930-260402?ctrack=pc_main_rec md_p02# 6.備註: 重判7年8個月 看來應該沒有黨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44.82.202 (香港)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689087.A.809.html
gogobar: 養間諜的都是民進黨,幹你娘的220.133.218.212 01/06 16:45
ziso: 當共諜都沒柯判的久 211.72.185.125 01/06 16:46
mjdrcb: 有党證的不了了之123.194.160.120 01/06 16:48
aakkssqq: 誰準你賣的~有黨證嗎?有回饋黨嗎? 61.216.162.228 01/06 16:49
glacialfire: 通敵只有7年算重判喔? 27.242.7.120 01/06 16:50
abobstar: 共諜才判7年.... 61.221.143.58 01/06 16:57
star99: 抓得到的通敵才7年,民進黨真棒 223.141.205.90 01/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