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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聯合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記者署名:蔡維斌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國1雲林段上方跨越橋安全網被警剪破拍違規 縣府:未申請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國道1號246.1K上方的跨越橋是雲林大埤鄉居民的通行便橋,最近發現橋上安全鐵網,遭 人剪破一個約50公分的大缺口,有人以為遭蓄意破壞,也有猜是警方用來執勤拍照取締, 經查詢國道警察確認是警方所剪用來高空執法所用。但縣府養護工程單位則稱警方並未申 請鐵網開孔,是否涉破壞公物,則表示先封孔再請警方依法申請。 位於國道1號約246.1公里處嘉義大林和雲林大埤鄉嘉興路(雲186線)交界的跨越橋上,最 近被民眾發現安全防護鐵絲網破了個大缺口,仔細一看因是長寬約50公分的完整缺口,認 為是遭人蓄意剪破,有人指責缺乏公德心並希望有關單位修護,以免被人亂丟東西到高速 公路上將造成危險。 也有人網友認為鐵網四方形缺口應是警方用來取締高速公路的「攝像口」。經查詢國道第 四公路警察大隊指出,該處為該大隊科技執法的制高點,為利於採證設備取景,先前經協 調工務段開設活動式的缺口,執勤完畢再將缺口復位,不影響原鐵絲網防護功能。 該大隊指出,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與秩序,於該處不定時編排勤務蒐證取締超速、慢 速車占用內側車道、未繫安全帶、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等違規行為,維護安全。 但經查詢主管的雲林縣府交工局養護工程科郭姓主管則表示,縣府最近接管該路管轄後在 橋上的防護網已有國道警察為執勤取締拍攝需求而開孔,因開孔並未申請,經盤整後,他 們已先將孔洞封閉。至於未經申請剪孔是否涉及破壞公物,養護科指出,養護單位已先行 封孔,待警方如有需求時再申請。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9254936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國道警察破壞公物 呵呵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7.198.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937938.A.B2E.html
syldsk: 這樣罰單能有效力嗎? 27.51.40.45 01/09 13:53
PanaS0Nic: 抓超速積極成這樣喔 220.130.224.44 01/09 13:55
system303179: 封起來 申請後再剪破? 111.83.215.207 01/09 13:55
kei1823: 毒蘋果? 36.232.163.68 01/09 13:55
YLTYY: 笑死 111.83.78.127 01/09 13:55
JF88269521: 讚讚讚,要就正大光明拍不要像狗仔ㄧ 220.138.47.169 01/09 13:55
freezesky81: 上次從橋上經過有看到,兩邊都拍 60.244.236.9 01/09 13:55
NaouZ: 每座橋都科技執法不會嗎? 114.25.135.33 01/09 13:56
luna2000sea: https://i.imgur.com/RYlrVs8.png 223.141.236.19 01/09 13:59
xzcb2008: 還有很多地方都有開洞 36.232.231.70 01/09 14:07
xzcb2008: 國道天橋很多用大砲拍安全帶的 36.232.231.70 01/09 14:08
showdoggy: 安全網破洞 可以呦這很臺灣 42.70.94.153 01/09 14:08
achun1212: 違法採證? 110.30.8.33 01/09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