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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bkgod619 (T好IMBA)》之銘言: : 是這樣的 非電影情節 : 小弟33歲 收入7萬扣掉房車貸伙食剩兩萬五 : 已經單身三四年了 : 好想要有人陪,可是一般女性看不上我 : 最近跟一個單親媽媽30歲帶一個女兒8歲蠻好的 : 他說如果我也喜歡他的話他願意交往看看,但是一個月要幫忙他女兒一萬,然後一個月6天 : 可以陪我。 : 假設出去玩開銷都我出 扣一扣我就會月光族了 : 這個媽媽155/42 很瘦 五官也很好看 : 個性也很好 想法也很成熟 : (六天陪我的時間可以愛愛) : 唯一缺點就是每個月大概要拿兩萬多出來當交往費用 : 各位會選擇單身還是交往呢? 先說結論 我是推薦你試用 首先你都說他五官好看 代表你有意思 反正交往又不是結婚 先交往個一兩個月 不舒服在跑 反正也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不是嗎 我是支持勇伯說的啦:「我都付錢」 有付錢至少不怕後來被吉 但是勸你 不要放太多感情在一開始 先隨時準備跑 以上是我的建議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32.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351840.A.A94.html
heyd: 小心被吉 111.82.93.27 01/14 08:51
Lailungsheng: 勇伯是對的,cd推 39.12.2.14 01/14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