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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wommy (鮪魚)》之銘言: : 我同事啦 : 有一間信義區的房子要賣啦 : 委托給房仲 : 賣價底價3500萬啦 : 聽說房仲跟買家來回斡旋了七次 : 好像快成交了 : 結果我同事不知道從哪知道的 : 房仲把他的房子賣1.25億 : 現在我同事無論如何都要跟房仲要價1.25億 : 連傭金都不肯給房仲了 : 爽的勒 : 房仲抱頭燒 : 怎麼辦 : 有卦嗎 好久沒看八卦板 首先買方買1.25億,那實價登錄要寫1.25億還是3500萬 一般要寫成交價就是3500萬,但這樣買方可以接受? 我買1.25億登錄3500萬,除了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以外,房地合一税會爆炸 假設以後買方要賣,賠售1億好了 結果成本是3500萬來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32.1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444593.A.4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