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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捷運廁所當砲房!碩士二寶爸誘高中妹激戰7次 砸萬元再送5萬筆電 中時新聞網 蕭宥彤 新北市一名碩士二寶爸阿賢(化名),明知少女小美(化名)僅17歲,竟在短短1年內, 先後在新莊迴龍捷運站、桃園火車站及埔心火車站的「殘障廁所」內,與小美發生7次性 交易。阿賢不惜揮霍金錢,除支付萬元現金與手機外,更贈送價值5萬元筆記型電腦與藍 牙耳機。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阿賢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 金。 判決指出,阿賢於2022年10月結識小美,他明知對方是16歲以上未滿18的少女,仍色慾薰 。兩人自同年11月起,多次相約在人潮往來的捷運站與火車站,並躲進隱密的無障礙 所內翻雲覆雨。根據卷證,阿賢出落大方,首度交易即支付6600元,隨後價碼一度喊到1 萬7000元。 不僅支付現金,阿賢更懂得投其所好,曾贈送手機1支,甚至在2023年2月間,豪砸5萬餘 元購買筆記型電腦、藍牙耳機及電腦包贈予小美。而小美在每次相約性交易時,均會在IG 限時動態發布相關照片,意外成為阿賢涉案的鐵證。 阿賢於偵查及審理時坦承犯行,但一度委婉推諉,辯稱「我是被她(小美)牽著鼻子走」 等語。但法官認為,阿賢明知小美的身心、性格皆未發育成熟,對性觀念尚屬懵懂無知、 欠缺完整判斷能力,仍為一己私慾、罔顧其身心發展而為本案犯行,所為實屬不該。 新北地院審理,阿賢始終坦承犯行,然因小美始終未到庭,致無從商談和解;兼衡其犯罪 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和前科;復斟酌阿賢自陳研究所畢業、無業,需扶養2名子 女、經濟狀況勉持等狀況,及其所提出的醫院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件等一切具體 情狀,最終依犯18歲以上之人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共7罪, 合計判處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ch333: 吃這麼幼
VoV: 等一年就合法了
loserforever: 沒有被告還要被關喔
截部分版友推文,其他還有一些也是錯誤觀念沒截到 台灣合法性自主權年紀是16歲! 就跟投票一樣,只要滿18歲就自動擁有的權利! 但是投票過程中對方不能用金錢買票。 性自主權也是,台灣目前性交易沒有全部合法,而且和未成年性交易是觸犯刑法的! 所以推文一直有人認為等一年就沒事是錯的! 這篇新聞裡女方的年紀是可以發生性行為的,她想和一百個男生或是和70歲老頭性行為都 ok! 重點是男方和對方「性交易」! 檢方大概有掌握性交易的罪證,如對話紀錄等才起訴。 如果該事件男方以吃飯送禮物等正常交往的行為就safe了~ 某部份來說,統神的未成年言論部分正確,只要滿16歲,不涉及「對價關係」,彼此間性 行為是合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37.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882089.A.EF4.html
xiemark: 黨的人才 49.214.10.138 01/20 12:10
YCTING: 都挑殘障廁所XD 211.75.213.235 01/20 12:10
ahb0711: 這個事件關學位屁事?扯什麼碩不碩士 163.17.170.10 01/20 12:11
neonova777: 出手大方變出落大方,記者素質不意外 42.70.20.48 01/20 12:15
lulocke: 一年還可以易科喔 ? 好棒棒220.136.196.145 01/20 12:20
akeji: 廁所臭耶 39.9.36.97 01/20 12:22
hcwang1126: 要說交往 筆記 還能請老婆提告返利 111.71.123.198 01/20 12:24
BILLYBOY: 沒職業道德 (誤 101.10.218.148 01/20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