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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法官,都是一群死讀書 喜歡糾結在文字 法律最重要的精神在於懲奸除惡 維護公平公正公義 現在完全失去這層意義 還洋洋得意自己的思想 獨特先進 也把自己的”覺得” 套用在廣泛的社會認知 只能說,運氣不好 碰到這種死腦筋又自負的法官 最近也有一個判決 先生外遇 太太公布狗男女的個資 最後法院的判決 蠻妙的 很能給社會警惕 知道不論公布個資還是外遇 這都是錯的行為 大家都學到教訓 上了一堂社會教育 ※ 引述《mazinkisa (kisa是只能走專用道和慢s)》之銘言: : 婚姻不是友情,不是戀愛, : 不是社交關係,而是: : 國家創設與登記的身分制度 : 排他性親密關係的法律形式 : 具備對外可對抗性與對內義務結構 : 因此只要婚姻存在為法律制度, : 就必然包含: : 排他性 : 忠誠義務 : 共同生活義務 : 否則它就是笑話, : 現在有國家任職法官在否認這層關係 : 尤其當你問結婚的婚姻關存在道德天然和法律上保護的配偶權嗎? : 若法律上法官都用法律規定否認, : 那幹嘛結婚和要求配偶要專一配偶, : 先進法官見解配偶等於可以多重混合配偶存在, : 甚至不存在婚姻關係也都具被配偶性質, : 法官那樣等於在否認一夫一妻和婚姻關係, : 不是嗎? : 這很政治正確! : 法律是最廉價最低的道德標準, : 連這都可以被國家認定與否與, : 那怎麼有人敢結婚, : 結一個付出忠誠卻換來國家法律告訴你, : 不是這樣可以不可以要求配偶忠誠, : 那其他關係還有什麼保證, : 更何況結婚還是人生最大人際關係的社會公認契約, : 法官這是在公然否認契約精神, : 是在跟是人說契約關係不需要法律保護和國家介入 : 這種政治正確好先進啊! : 還好這種荒謬的法官活在在這朝代唉! : 要不然.... :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中時 : : 2.記者署名: : : 簡銘柱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震撼判決!「配偶權」不存在 人夫抓姦求償百萬全泡湯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台南一名人夫阿強(化名)發現妻子阿芳(化名)在婚姻期間與男性友人阿勇(化名 : : 密出遊、互稱「老公老婆」,甚至疑似有性行為,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然而法官 卻? : : 判決書中明確宣示:「配偶權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直接駁回阿強全部請求。可上 : : 阿強主張,他與妻子阿芳原為夫妻關係,兩人於114年5月調解離婚。但在婚姻關係最 : : 段,阿強發現阿芳行為異常,多次抓獲她與一名男性友阿勇人有親密互動。 : : 阿強提出的證據,包括:阿芳與阿勇共同前往汽車旅館;兩人在通訊中互稱「老公、 : : 」;多次相約出遊,對話內容提及親密行為;阿芳說謊掩飾行蹤等相關證據。阿強認 : : 些行為已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破壞婚姻圓滿,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 慰? : : 金。 : : 令人震驚的是,承審法官在長達數千字的判決理由中,不僅駁回阿強請求,更對「配 : : 」概念展開全面批判。法官直言:「現行民法根本沒有所謂的配偶權規定!」。法官 : : ,實務上常引用的「配偶權」概念,其實是最高法院早年判例創設出來的,缺乏明確 : : 依據。這種將夫妻忠誠義務轉化為「權利」的想法,隱含著將配偶「物化」的封建思 : : 「婚姻關係中的圓滿、幸福、忠誠,都是主觀感受,怎麼能用金錢來衡量?」法官強 調 : : 用慰撫金來處理婚姻問題,簡直是把人格尊嚴放在秤上買賣。 : : 更引發議論的是,法官在判決書中深入探討性自主權與婚姻的關係:「在性自主權受 : : 保障的今天,還用『配偶權』來主張對另一半性行為的排他控制,根本是封建時代的 : : 遺毒。」 : : 法官甚至直言,國家用法律介入夫妻間的忠誠問題,最後只能用金錢賠償來收場,這 : : 法「無助婚姻修復,反而加速破裂」,等於變相鼓勵大家用錢解決感情問題。因此駁 : : 強的請求。全案可上訴。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120000013-260402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XQ-DC7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7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951948.A.633.html ※ 編輯: riuwemm (110.28.73.6 臺灣), 01/21/2026 07:33:05
overno: https://i.mopix.cc/C9Mplv.jpg 116.241.16.119 01/21 07:34
JamesForrest: 法官就是文組的極致,左膠的頂點 61.228.11.8 01/21 07:35
sam197665: 先有結論再寫過程才有法官白痴的錯覺 150.116.226.25 01/21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