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NCC 在今年2月開徵750元!?
時間Sat Jan 24 15:05:08 2026
※ 引述《gmisnotme (大家來說台語)》之銘言:
: NCC 針對自用的藍牙設備
: 從國外帶回或購回的要徵收750元
: 從2025年2月5日起停徵1年
: 所以下個月2026年2月要開始開徵750元了!?
表面上的問題應是:
在這「停止徵收」的一年內,並未能積極研議廢止事宜(委員人事部分還是卡關,不僅是
「沒有提名」這樣簡單而已)
所以這時讓上一年的爭議再次重現,只能說是剛好而已。
而既然沒法一勞永逸解決,後果恐怕將由全民負擔
只不過,在真的正式開徵之前,理論上必須先有公函通知各大業者,才可以成事,在此之
前都是非法開徵,構成必須返還的「不當得利」
這可參考最高行政法院一零九年度上字第一三零號判決:
「……違法之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固得依職權自為撤銷,惟其
撤銷受有自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之除斥期間之限制。又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
一項規定,法文明示「知」為撤銷權除斥期間之起算點,在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且其
撤銷純係因法律適用之瑕疵時,尚非僅以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可得知悉違法原因時
,為除斥期間之起算時點,仍應自有權撤銷之機關確實知曉原作成之授益行政處分有撤
銷原因時,起算二年之除斥期間。又是否確實知曉有撤銷原因者,乃事實問題,自應具
體審認,有本院一零二年度二月份第二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
因此且看這「七五零之亂」在今年還要面對春節逼近的情況下,通傳會是否還能想到變通
的方案,或是每年一再延期、讓問題每年再次來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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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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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xbearboy: 新聞標題又要充滿“恐“了223.140.211.128 01/24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