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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Q2591 (我叫愛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2026/01/26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記者簡榮良 : 3.完整新聞標題: : 死者身份曝!25歲替代役…是頂大資優生遭丟包快車道「4車輾屍」母崩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兒子正值花樣年華,來不及盡孝就先走了。25歲溫姓男子昨(25)日凌晨搭多元計程車回家,半路疑似想要躺下先踹到幾次車門,被制止後又猛踹,與46歲林姓男子駕駛發生口角,慘被丟包在新北市台64線快速道路西向27.5公里處;未料,他竟原地橫躺快車道,遭4輛車接連輾過四肢變形慘死。死者溫姓男子是知名頂大資優生,擁有雙學士學位,正在鐵路警察服替代役,下個月就要退伍,正準備工作面試。 : 凌晨2時許,25歲溫姓男子從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搭乘46歲林男所駕駛的多元計程車,要返回新北市板橋住處;豈料,車輛行經台64線27.5公里中和路段附近,溫男在後座要躺下來時,先是多次踹到車門,被制止後竟猛踹駕駛林男的駕駛座椅背,雙方因此爆發口角,林男氣得直接將車停在路上,趕溫男下車後,便拍拍屁股走人。 : 溫男不明原因,直接橫躺在快車道,幾乎沒人看得見,沒多久就陸續被39歲陳男、26歲邱男、54歲簡男及45歲魏男開車輾過,林男開走不久後內心愧疚、認為不妥,打110報案,卻為時已晚,警方趕到現場時,溫男四肢變形慘死路邊,是否有飲酒,明天將解剖採集血液。 : 初步調查,溫姓死者是知名頂大畢業,擁有雙學士學位,在校成績優異,後來入伍成為鐵路警察替代役,母親盼不到他下個月退伍,先接到死訊,哭到崩潰癱軟,這個年難過。 : 後續調閱當時輾過溫男停在現場的2車行車紀錄器,循線找到前2輛輾過溫男的駕駛,這4名駕駛均稱天色昏暗,未注意到溫男,詢後連同林姓運將,都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同時林男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第38條第2項「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開罰,加總最重將吃上新台幣7200元罰鍰。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reurl.cc/NNKZRx : 6.備註: : 頂大生不知道躺快車道會被輾嗎? 不是耶 他是丟包在快速道路上面 https://i.meee.com.tw/1WBCQM7.jpg
這根本純殺人吧 他喝醉酒要亂躺 根本連避車的地方都沒有 跟把人丟在高速公路上面有甚麼差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40.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430259.A.8D5.html
peter98: 司機肯定說是放在路肩 XD 73.150.0.123 01/26 20:26
alittleghost: 死無對證,有高人指點125.228.140.167 01/26 20:27
dferww55: 朱高正兒子也是這麼死的,不過他是自己 220.141.42.208 01/26 20:27
dferww55: 開車門下車躺在地上 220.141.42.208 01/26 20:27
coffee112: 不管在哪裏 這根本就是想要害死人吧 101.8.82.2 01/26 20:28
dferww55: 不太容易將駕駛定罪吧,朱高正兒子那案 220.141.42.208 01/26 20:29
dferww55: 子是撞到人的有罪,計程車司機沒有 220.141.42.208 01/26 20:29
wowjesus: 他還可以下車 自行負責 114.32.221.55 01/26 20:29
Atima: 計程車那個可能有行車紀錄 他是自己開門的 61.230.140.166 01/26 20:29
kidd085: 不懂就問 這樣輾過他的都有事嗎? 125.224.203.61 01/26 20:29
Atima: 這個被趕下去的 性質完全不同 61.230.140.166 01/26 20:29
Atima: 你要證明不是你輾死的 61.230.140.166 01/26 20:30
Atima: 頂多就毀損屍體 61.230.140.166 01/26 20:30
s6525480: 警察看影像都講說是他不勝酒力倒臥路中 223.137.33.242 01/26 20:31
s6525480: 不管是在路中間停還是路肩停拖到路中間 223.137.33.242 01/26 20:31
s6525480: 影像是這樣話早就直接押起來了 223.137.33.242 01/26 20:31
palindromes: 喝醉放快速道路路肩喔 116.241.205.31 01/26 20:36
palindromes: 行車記錄器有聲音就能判定 116.241.205.31 01/26 20:37
okd0512: 不報警或許有機會找不到原因 39.10.29.167 01/26 20:37
lovedls: 10樓,是,輾過的gg了,過失致死逃不掉 61.230.52.244 01/26 20:37
gn7722: 放他下車的絕對有罪,不用傻了 223.136.202.89 01/26 20:55
gn7722: 輾過還很難說咧,如果躺的完全沒辦法迴避 223.136.202.89 01/26 20:55
gn7722: ,那就是無罪 223.136.202.89 01/26 20:55
gn7722: 過失叫,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223.136.202.89 01/26 20:56
gn7722: 如果根本無法注意,或注意到就來不及,就 223.136.202.89 01/26 20:56
gn7722: 不成立過失 223.136.202.89 01/26 20:56
raku: 一定喝酒 223.136.128.82 01/26 21:46
raku: 司機可能會有一點責任了 因為明知喝醉放他 223.136.128.82 01/26 21:49
raku: 在不能下車的快速道路 223.136.128.82 01/26 21:49
lovedls: 兩個車道哪有什麼無法迴避,更不用說你 61.230.52.244 01/26 21:55
lovedls: 可以煞車。 縱然是晚上,路燈明亮,未下 61.230.52.244 01/26 21:55
lovedls: 雨,能見度良好,最好沒有應注意、未注 61.230.52.244 01/26 21:55
lovedls: 意而不注意的過失責任。頂多第一台可以 61.230.52.244 01/26 21:55
lovedls: 主張沒輾死,過失傷害;後面的主張已死 61.230.52.244 01/26 21:55
lovedls: ,毀損屍體罪不處罰過失行為。 罪疑為輕 61.230.52.244 01/26 21:55
lovedls: ,看檢察官怎麼去舉證誰輾死的。 61.230.52.244 01/26 21:55
una283: 應該算遺棄罪了220.132.181.237 01/26 22:26
mq778: 夠狠,最多一兩年就出來,也不能怎麼樣,車 42.72.210.104 01/26 22:52
mq778: 子繼續開,這樣的台灣,讚喔 42.72.210.104 01/26 22:52
box0999: 快速道路放人講什麼理由都沒用 101.12.103.201 01/26 23:42
CrazyKill: 停車報警 搞不好司機會被殺 49.218.90.90 01/27 00:06
pttabs: 是不是又是喝酒的王八蛋130.195.218.102 01/27 01:44
pttabs: 在外面喝酒沒關係,但是要衡量自身狀況,130.195.218.102 01/27 01:45
pttabs: 妨礙司機安全駕駛,順便把自己害死,剛好130.195.218.102 01/27 01:46
pttabs: 而已,一堆喝酒的垃圾130.195.218.102 01/27 01:46
Jaspercool: 朱高正那個案子不一樣哦,那個是自己 211.78.53.239 01/27 03:35
Jaspercool: 酒醉要下車的,這個好像是被趕下車的 211.78.53.239 01/27 03:35
rushfudge: 攻擊正在開車的司機欸 111.82.158.44 01/27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