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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la (擁抱0050)》之銘言: : 這新聞真的讓人看不下去 : 首先,現在這社會很痛恨酒駕 : 接著,這位乘客溫男會搭多元計程車 : 就是因為快要醉到不醒人事,因為他遵守社會規範,所以搭乘計程車 : 而這位司機 : 合理的懷疑 : 他不想載可能會嘔吐的乘客 : 司機他把一個幾乎失去行為能力的人丟棄在"快車道" 而不是慢車道旁邊的人行道 : 司機用三字經及恐嚇言語逼迫一個酒醉不清醒的乘客 離開本該讓他安心到家的計程車 : 司機可能有拖曳或者拉跩這位乘客,讓他離開車輛 : 因為酒醉的人很難有行為能力 : 這則新聞告訴台灣島民一件事情 : 當你想當一個守法公民,喝醉了不酒駕, : 遵守縣市政府和警察局每天都在宣傳的"喝酒不開車" : 但妳搭上了一台計程車 : 因為不想讓妳吐在車上,或者單純不想載酒醉人士 : 這個司機會在妳完全無行為能力的時候, : 打開車門,把乘客拉出、丟在快車道上,讓你被撞死 : 這是一件非常、非常、非常可怕的事情 : 比捷運砍人還可怕 : 因為妳喝醉想安心回家 : 卻碰上會對無行為能力的乘客做出危害生命的惡司機 : 這件事情非常惡劣喔 真的啊 你乘客就算嘔吐搞破壞 大不了拍照錄影記錄或是郵局直接載到警察局告他毀損或是恐嚇之類的啊 怎麼可能放一個明顯沒意識的人丟在快速道路上啊 這跟殺人罪有什麼區別 事後求償搞不好還能薛一筆,上新聞大家也會挺你 結果現在揹上刑案,被社會關注 一念之差,失之千里啊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71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61.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566374.A.F15.html
greensaru: 業務過失?蓄意殺人?會是哪一種? 101.10.59.223 01/28 10:13
leviliebe: 司機會報警應該也是覺得丟包快速道路 27.242.158.13 01/28 10:14
leviliebe: 會出事 可惜為時已晚 唉 27.242.158.13 01/28 10:14
lpbrother: 替代役不是有軍保嗎? 27.247.44.126 01/28 10:14
wmud: 認同這種做法的,真的是這輩子就這樣了啦; 42.79.32.72 01/28 10:18
wmud: 而且一定有很強的路怒症 42.79.32.72 01/28 10:18
scott0104: 2樓,搞不好就是知道肯定出事,離開時 114.47.21.77 01/28 10:20
scott0104: 都看到對方躺路中央了!才故意報警想 114.47.21.77 01/28 10:20
scott0104: 撇清責任 114.47.21.77 01/28 10:20
scott0104: 直接載去警局在事後求償都比這個丟包 114.47.21.77 01/28 10:21
scott0104: 合理 114.47.21.77 01/28 10:21
wmud: 基本上,會在快車道上面停下來的人,智商也 42.79.32.72 01/28 10:22
wmud: 不用太高估 42.79.32.72 01/28 10:22
wmud: 大概就是怒到失去理智了,後面那一些事後說 42.79.32.72 01/28 10:23
wmud: 詞,現在一一被踢爆了;只剩下一些潛在張文 42.79.32.72 01/28 10:23
wmud: 還在護航 42.79.32.72 01/28 10:23
achilles9132: 替代役不是軍人,所以不是軍保 42.70.47.151 01/28 11:06
breathair: 這根本就是殺人罪做實,犯案動機是踢車 38.146.206.30 01/28 11:16
breathair: 子,符合殺人罪所有要素,不可能算過失 38.146.206.30 01/28 11:16
breathair: 殺人動機跟手法都做實也能護航的,竟然 38.146.206.30 01/28 11:16
breathair: 有臉說人酒空XD 38.146.206.30 01/28 11:16
e2699096: 這個有謀殺犯意吧 但是台灣司法會判過 223.139.167.98 01/28 12:27
e2699096: 失殺人 呵呵 223.139.167.98 01/28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