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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理論研究 人不是工具 人不能當作警惕他人不要犯罪的標的 人也不是他人發洩情緒的出口 殺人償命是諺語,整句話是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諺語)殺人要抵命,欠錢要償還。比喻虧欠人家什麼,就得歸還什麼。元.馬致遠《任風 子》第二折:「可知道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你這般說才是。」《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 「既是不關親,你豈不聞得:『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他是別處人,你不認他罷了,拿甚 麼器杖打破他頭?」 天經地義是左傳 《左傳》文中「天之經也,地之義也」 把兇手殺掉會有什麼結果 1.一般人看了會爽 2.被害人家屬看了會爽 3.想犯罪的人看了會怕 4.這個兇手以後不會再犯了 5.國家省一筆錢不用養他 把兇手關著不殺會有什麼結果 就上面五點全部反過來 這是在研究的基本淺顯概念 要我來看就是 誰管他工不工具 留著百害無一利為何留著? ※ 引述《frzqp3814396 (GGYY)》之銘言 :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 結果台灣司法整天研究一些虛無飄渺的東西 : 什麼犯罪時的精神狀態、犯後能不能教化 : 一審二審三審更審每次判的都可能不一樣 : 每一審都在研究討論犯嫌精神狀態 : 人死了不能復生 家屬的傷不能彌補 : 每一審都讓家屬再痛一次 : 法官要研究怎麼不去國外讀書留學就好了 : 台灣司法到底在追求什麼? : 研究精神狀態是很厲害嗎? : 有沒有八卦?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78.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673440.A.152.html
mm58307533: 不爽可以滾到對岸 27.52.35.248 01/29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