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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賴于榛 政院通過刑法修法 網路公然侮辱最重2年徒刑20萬罰金 面對以網路、深偽等方式妨害名譽的危害日趨嚴重,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刑法等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未來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公然侮辱者,處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幣20萬元 以下罰金;若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誹謗與妨害信用罪,最高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元 以下罰金。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擬具的「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處理兒少 性侵害案件追訴期議題、增訂刑中監護制度,以及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的要件與刑度 等。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針對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的要件與刑度,草案將一般誹謗罪罰金由1萬5000元以下,提高 至10萬元以下;加重誹謗部分,新增以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等方式加重誹謗者,罰金刑 由3萬元以下,提高至20萬元以下。 公然侮辱罪罰金刑的刑度也提高,現行公然侮辱罰金最高9000元,以強暴手段(如公然掌 摑等)犯公然侮辱者,罰金最高1萬5000元,草案將兩者分別提高為6萬元、10萬元以下罰 金。 對於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公然侮辱者,草案加重其刑,處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 萬元以下罰金;若以網路或深偽方式犯誹謗與妨害信用罪也加重其刑,處3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憲法法庭113年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意旨有違,並指 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的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的範圍內,才成 立犯罪。 因此,草案配合修正,由現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 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於公務員依 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足以影響公務執行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 罰金」。 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草案也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 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並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 行或未執行完畢者的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 另外,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草案也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 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編輯: 謝佳珍)1150129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1290187.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2.20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752949.A.8D1.html
howard1110: 戒嚴 綠色恐怖 為選舉不演了 1.164.78.96 01/30 14:03
knives: 送到立法院會過嗎? 114.38.25.26 01/30 14:03
jw111154: 陳聰明:要嘛就侮辱我十次 49.216.51.4 01/30 14:04
s891314: 政府又在搞笑了 一堆酒駕不提升刑責 死刑 101.12.149.196 01/30 14:04
karkkunt: 好可怕106.107.251.135 01/30 14:04
xbit: ptt藥丸 42.77.104.101 01/30 14:04
s891314: 不執行 整天搞這種小事情的修法 我真的 101.12.149.196 01/30 14:04
s891314: 傻眼 101.12.149.196 01/30 14:04
LYS5566: 過了就不能講人面狗 中分龜頭了喔 36.226.141.44 01/30 14:05
aika5512308: 臉書會給你警察個資嗎 223.139.90.142 01/30 14:06
nbalook: 不要惹萬歲爺生氣嗎? 1.170.216.6 01/30 14:06
seed800506: 綠能你不能。畜生政府又出招了 220.128.141.79 01/30 14:06
belion: fb 不會給嗎?xd 42.79.46.159 01/30 14:07
lnmp: 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不會給他過的 101.8.133.80 01/30 14:07
Kelvinchen: 詐欺不修,修這來控制言論 49.215.240.163 01/30 14:07
binshin: 還好沒三讀~各位可以繼續爽 111.82.57.177 01/30 14:07
SShirakawa: 批評朝廷真的要殺頭的時代快來了223.137.224.150 01/30 14:07
binshin: 喔藍白過半~我只記得大罷免32:0 好爽 111.82.57.177 01/30 14:08
smallplug: 批評朝廷可是要殺頭的 111.82.105.123 01/30 14:08
ziso: 不加重殺人強姦這種重大犯罪的罪刑 去用這 211.72.185.125 01/30 14:08
dannyao: 立院不會過 這種明顯要搞人的藍白不會過 118.166.214.37 01/30 14:08
ziso: 種罵人的? 211.72.185.125 01/30 14:08
AQUSx: 文字獄? 42.79.51.125 01/30 14:09
HCYPMGO: https://i.imgur.com/2eA5MBx.jpeg122.116.220.177 01/30 14:11
binshin: 龜頭吃屎 111.82.57.177 01/30 14:11
ambitious: 酒駕撞死虐童致死這些不重判 然後在搞 223.137.142.92 01/30 14:11
ambitious: 這個? 223.137.142.92 01/30 14:11
ashinly1021: 賴世凱的圖會不會犯法 49.215.153.247 01/30 14:13
hihimen: 中分龜頭有夠雞腸鳥肚的150.117.222.124 01/30 14:14
gunfighter: 蓋不起網路長城 那就在法律拉起長城 42.72.8.176 01/30 14:16
whiteflora6: 得先過得了藍白專業立委再說 61.227.26.52 01/30 14:16
whiteflora6: 不可能讓萊爾想幹嘛就幹嘛 61.227.26.52 01/30 14:17
winterjoker: 公然侮辱的定義是誰決定? 223.138.89.119 01/30 14:19
bnn: 行政院可以自行立法了 民意代表無能狂怒 125.227.13.36 01/30 14:19
Asce: 人渣賴皮狗 快去自殺吧111.243.142.108 01/30 14:29
cashko: 早該除罪化的東西還加重114.136.255.161 01/30 14:44
linceass: 還有青鳥趕出來說言論自由嗎? 49.216.16.181 01/30 14:47
trashpoking: 以後不能叫坦克為坦克了.. 220.128.117.48 01/30 14:48
ponkd: 戒嚴前動 限縮言論自由114.137.153.165 01/30 15:23
xxxg00w0: 把握網路臭中龜的時間吧 111.82.149.51 01/30 16:09
chris44099: 還好沒給垃圾党全面執政 1.172.159.128 01/30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