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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短結論先給你:不會。 如果把阿道夫·希特勒放到「現在的國際法庭」審判,幾乎不可能被判死刑。 下面把原因拆清楚講。 --- 1 現代國際法庭本身「沒有死刑」 以目前最具代表性的國際刑事審判機構──**國際刑事法院(ICC)**為例: ICC 不設死刑 最重刑罰是: 無期徒刑 或 最長 30 年有期徒刑 外加沒收不法所得、賠償等 這是寫在《羅馬規約》裡的制度設計,不是法官心情問題。 --- 2 就「罪行等級」來說,他一定是最頂格 如果只談「犯了什麼罪」,那希特勒幾乎是教科書級的極端案例: 他會被控的罪名包含: 種族滅絕罪 危害人類罪 戰爭罪 侵略罪 放在今天,無期徒刑是板上釘釘,而且還可能是「不得假釋」那種。 --- 3 那為什麼以前會判死刑? 你可能會想到: > 紐倫堡不是判了很多人死刑嗎? 對,因為: 紐倫堡審判(1945–46)是「戰後臨時軍事法庭」 當時還沒有現代人權法體系 那是「勝利者審判失敗者」的時代背景 死刑在當時是普遍且合法的選項 那套做法,在今天已經不被國際刑法採用 --- 4 如果改成「各國自己審」呢? 這就分情況了: 德國: 現在 憲法明文廢死 → 不可能判死刑 等歐洲國家: 全部廢死 若是假設被移送到「仍保留死刑的國家」的國內法院 理論上「有死刑國家法」可能判死 但實務上幾乎不會被國際社會接受 --- 總結一句話 > 希特勒如果活在今天、被送上現代國際法庭審判: 不會被判死刑,而是無期徒刑(極可能終身監禁)。 如果你想,我也可以幫你比較: 「現代國際法庭 vs 紐倫堡」的法律差異 或假設「如果交給台灣法院會怎麼判」 或更狠一點,討論「為什麼國際法反而不殺他們?」 你想往哪個方向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31.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772847.A.7BB.html
thegreatlcx: 在台灣不會 49.216.173.124 01/30 19:34
frommr: 戰爭罪,但種族沒有滅絕 27.53.32.87 01/30 19:34
Brioni: 可教化 223.137.20.135 01/30 19:36
todd7788: 南韓會 台灣不會 1.175.124.13 01/30 19:41
ispy03532003: 這Gemini 的回答對吧 42.74.43.132 01/30 19:52
xBox1Pro: 可是賓拉登 海珊都被處死 123.194.10.102 01/30 20:26
chunfo: 他是去惹猶太人 還是會死 1.171.68.235 01/30 20:45
hmcedamon: 要看元首落在誰手上 59.115.163.103 01/30 22:40
hmcedamon: 如果照歷史線落在斯拉夫人手裡 59.115.163.103 01/30 22:41
hmcedamon: 你信我 他也會想自殺的 59.115.163.103 01/30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