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hchen1978: 你在說一堆住國外天天喊抗中保台的人101.3.142.23 01/31 09:47
→ ghchen1978: ?101.3.142.23 01/31 09:47
講真的兩個月不在當地就該除籍了啦
短期的長期出差應該要改成申請制豁免除籍才對
不然一堆人一年在台灣待不到幾天可以投當地根本搞笑
※ 編輯: astrayzip (27.53.112.74 臺灣), 01/31/2026 09:47:25
推 robinsonXD: 有人一年換一個行政區36.226.48.14 01/31 09:48
※ 編輯: astrayzip (27.53.112.74 臺灣), 01/31/2026 09:48:49
噓 csixty: @ghchen1978118.232.112.151 01/31 09:52
推 jerrty: 合一的一36.233.165.88 01/31 09:53
推 zzzzzjosh: 不改成數位ID身份認證,原po這種想123.194.178.175 01/31 09:57
→ zzzzzjosh: 法很難落實啊123.194.178.175 01/31 09:57
推 airmonkey: 不在當地這件事情很難舉證上海人114.34.131.230 01/31 09:58
最根本的上報工作地居住地就好了
你自由業還是接案也有工會
加了就查得到
你上報在美國加州工作馬上除籍啊
除非你證明每週台美飛來飛去
而且多數時間都住台灣
況且政府在所得稅弄個通勤租金抵免額
要求實報戶籍
就能抓出近全部虛報了
當油錢車票錢直接變成你不遷進去的龐大負擔
就會很多人主動去居住地當戶籍
要不要幹而已
只是就沒啥利多 沒人要幹
一來得罪那些戶籍地福利比較好的選民
二來各縣市真的照實戶籍一堆縣市的薪資、人口、稅收等數據會難看的要死
※ 編輯: astrayzip (27.53.112.74 臺灣), 01/31/2026 10:04:55
→ kaodio: 這麼在乎投票權的人早就遷戶籍了114.44.33.209 01/31 10:07
→ kaodio: 2個月不在當地你說了算喔 是要學阿北載電114.44.33.209 01/31 10:08
→ kaodio: 子腳鐐還是天天去派出所報到114.44.33.209 01/31 10:08
你先從出境入境排除就好啦
一個人一年在台灣能六十天不在鳳毛麟角啦
回來待滿再恢復就好
一般人出國能玩個七天就是有錢人了
※ 編輯: astrayzip (27.53.112.74 臺灣), 01/31/2026 10:10:24
→ kaodio: 你不是說要在居住地 所以新北台北都算出入114.44.33.209 01/31 10:12
→ kaodio: 境 天天過橋都要打卡才對114.44.33.209 01/31 10:12
其實google地圖都有時間軸功能
要證明還真的不難
大眾運輸的查你購票紀錄就能了
還真的連縣市程度的居住地有沒有待滿都能有辦法處理
要不要而已
不過其實租屋戶籍遷進去加申報租屋處跟工作地就解決大半了
正常人通勤範圍有限
請公司出示打卡紀錄就差不多能證明你沒離實居地多遠
至於那種奇葩北高通勤的……高鐵機票都拿不出來的更有問題
一般人沒奇怪舉止一定拿得出來
※ 編輯: astrayzip (27.53.112.74 臺灣), 01/31/2026 10:20:43
→ apple00: 戶籍地綁稅務 跟你住哪有差嗎42.79.45.108 01/31 10:41
現在問題就是租屋族戶口沒遷進去啊
你掛老家沒租屋事實無法租屋抵免
遷進去租屋處才能抵免不就有差了
※ 編輯: astrayzip (27.53.112.74 臺灣), 01/31/2026 10:45:59
推 dannyao: 節稅啊 尤其多屋族的 自住房省稅金118.166.214.37 01/31 10:55
→ dannyao: 把家人戶籍遷過去就節稅118.166.214.37 01/31 10:55
然後空著
早該改成租屋節稅且不影響重購退稅了
搞到一堆房子空著因為租人虧寧可當空屋
※ 編輯: astrayzip (27.53.112.74 臺灣), 01/31/2026 11:06:37
推 sharetw: 當兵也要返鄉啊 101.10.7.177 01/31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