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hsong: 開工廠=買自己家裡的股票114.45.177.135 02/04 14:03
沒有啦~
就夫妻兩人的違法小工廠,
不過要被我拿來開店了。
→ ohsong: 買股等於當老闆 老闆不該賺的比員工少114.45.177.135 02/04 14:04
→ GivemeApen: 小工廠後來上櫃賺到手軟39.14.39.6 02/04 14:05
02/04/2026 14:08:39
推 ohsong: 我的意思是 你的爸媽承擔風險 獲利是公平114.45.177.135 02/04 14:09
同意!
開店的確比上班多了風險。
※ 編輯: computerqqq (111.80.200.192 臺灣), 02/04/2026 14:20:34
→ bndan: 開店開公司開工廠=自持股票大股東+營運方 211.75.130.246 02/04 16:01
→ bndan: 店夠小還多了一個勞工的身分 也就是你承 211.75.130.246 02/04 16:01
→ bndan: 擔了 投資風險(大股東) 你參與了經營付出 211.75.130.246 02/04 16:01
→ bndan: 勞力心力(營運方) 你參與生產+服務(勞工 211.75.130.246 02/04 16:02
→ bndan: ) 你跟一般勞工不同 你同時具有三個身分 211.75.130.246 02/04 16:02
→ bndan: 成了你理所當然有更多報酬(擔風險+付出 211.75.130.246 02/04 16:02
→ bndan: 更多勞心力在經營+付出勞力參與服務或生產 211.75.130.246 02/04 16:02
→ bndan: ) 敗了 你多付出的(資本 經營勞心力 參與 211.75.130.246 02/04 16:02
→ bndan: 生產服務的勞力)全部打水漂(因為通常你連 211.75.130.246 02/04 16:02
→ bndan: 薪水都沒有) 所以風險報酬對稱的情況 累積 211.75.130.246 02/04 16:02
→ bndan: 更多資產這不是應得的嗎? 211.75.130.246 02/04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