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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todao (心裡有數)》 之銘言: :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今天(3日)出席「2026台北國際書展:在台灣閱讀香港」專區開幕茶 他強調:「雖然說目前去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無人完成,但依法就是要努力去放棄。 : 我們要強調,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包括墨西哥、阿根廷、宏都拉斯等,其憲法是不准國民 : 棄國籍的,所以這些國家的國民若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也無法放棄原國籍。當然,基於 : 國籍法》的緣故,也無法擔任我們的公職。」 :   : 「所以我們的《國籍法》並不是針對中國大陸配偶,而是針對所有的國家,所有中華民國 : 民都一視同仁,如果只針對陸配有不同的規定,對其他的國民是不公平的,這是依法行政 : 」 這條就適用外國人或是無國籍人, 如果是外國人,關陸委會屁事。 如果是無國籍人,放棄哪個國籍。 現在援用法規都不看構成要件的嗎? 愛怎樣用就怎樣用。 要排除,去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呀, 不是最愛把憲法掛嘴邊。 第 10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 、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還是選上就用的憲法, 先公告來看看憲法是怎樣。 至少也要公告對外生效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20.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198788.A.CF0.html ※ 編輯: violetking (111.80.20.93 臺灣), 02/04/2026 17:56:28
magamanzero: 他們就把對岸當外國又不敢修憲 www 60.248.126.193 02/04 18:01
konanno1: ㄟ 質疑黨 想下腸 101.10.126.249 02/04 18:25
t95912: 他把陸配視為外國人阿 39.12.136.32 02/04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