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kinini ()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弒兒老母特赦!律師:悲劇發生在長照銜
時間Sat Feb 14 12:45:23 2026
→ todao:
如果我們以理性與情感並重的角度來思考,
能體會作為照顧者的無力感,但在壓力很大
的情況下,我們有時會很難分辨是對方真的
想結束生命,還是我們自己受不了他受苦?
如果一個人還在要求止痛藥,還希望多撐幾
個小時不那麼痛,那代表他想結束的是痛苦
,而不一定是生命本身,終結痛苦與終結生
命從來就不是等號,以上是我自己作為照顧
者的感想
→ todao:
"疼痛控制不足"或"無效醫療帶來的折磨",
跟安樂死討論的核心 "一個清醒且持續表達意
願的人,自主決定結束生命" 其實是不同議題
,所以回到新聞主角,也因此自始就沒有適
用安樂死的餘地
→ todao:
能同理照顧者的崩潰,只是安樂死的核心始
終是生命自主權,而不是痛苦程度或照顧負
擔
────────────────────
我懂,你強調的、你說的,生命自主權的意義,
但,
一、其實你從回文起,就錯誤述話了,
“ 新聞主角(你是在說誰?)想要安樂死 ”,
這件事,
新聞主角:老婦無力負照護責任(監護)人而殺死無行為能力者親兒,
所以很多人,提出了 安樂死、安寧緩和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此些議題。
而我陳述了我個人對 安緩+病主 的經驗和感想;
而不是,我陳述了個人對 安樂死 的經驗和感想,
請勿混淆。
二、如你的述說,請教你,
就算,
人在清楚正常的意思和智識的狀況中表示,
他她牠要結束他她牠自己的生命,(無論痛與不痛,)
這個國家社會政府 應該或可以 提供一個合法的機制與作業方式?
讓要結束生命的人去死亡嗎?
你始終強調的是:
誰真的想死、誰真的不想死、自主清醒意識才可決定自己要死、想結束的是痛不是生命……
,
此類,對釐清想死意圖的動機,做劃分界定的說明。
但,
人們在探討的是:
國家社會群體政府,有權力?或應該要?或能可以?去提供一個合法制度讓人結束生命?
以最基本的來說,
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裡的生存權、受益權,
憲法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就已經抵觸了。
你始終說明的是:意圖動機界定劃分;
人們探討的是:合法制度設立能否許可。
完全不同的各別議題,請勿混淆。
三、你認為,安樂死的核心始終是生命自主權。
但我個人,不認為,安樂死的核心始終是 生命自主權 。
若如你的述說,請教你,
活著很快樂且正常智識,但自主決定,活到30歲就好,所以可以去國家合法機構安樂死。
活著很痛苦且正常智識,但自主決定,活到30歲就好,所以可以去國家合法機構安樂死。
活著很快樂或很痛苦但沒正常智識,無行為能力人,他她牠的生命自主權無能力正常主張,
生存權利,受監護人保障控制,所以監護人可以決定被監護人去國家合法機構安樂死。
你認為前述三點,是與否,呢?
四、因為,你回覆我的文章;所以,我建議你閱讀完,我在此板搜尋關鍵字「特赦」二字,
老婦殺親兒,免刑不免罪,的相關討論文章的回文和推文後,
勿混淆,個自說明 與 探討議題,的不同後,回文。
感謝你。
此文同文一式兩份,
一份回覆到你信箱;一份發布板上。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在學佛之前
: 我自己就是一個現實的人
: 而且邏輯清楚
: 所以忍不住看到了您這篇感性文章所充滿的吐槽點
: 但既然您自稱是個人經驗
: 站在佛法的立場
: 我不願意讓您感到更難受
: 所以只講重點就好:
: 您描述的情況,其實跟安樂死的適用對象:
: "無論是否止痛,都認為生命已無意義,而一心求死"完全不同
: 內容其實更偏向描述無效醫療的折磨
: 而非自主求死的選擇
: 現實的挑戰是
: 安樂死只能解決"清醒的人想死"
: 而新聞主角需要的其實是更強大的公托制度、社區支持
: 以及考慮更進階的緩和醫療介入
: 而非單純給一針
: 因為很痛、因為長照很累
: 所以我們需要"安樂死別人"
: 這是滑坡
: 小心 這想法對弱勢人士來說非常危險
: 這也是小弟必須回文的原因
: 尤其死亡其實是平等的
: 許多富豪最後面臨同樣的生理病痛
: 安樂死的爭議核心在於"生命自主權"
: 而不是"有錢就能治好"
: 把貧窮跟無法安樂死混為一談
: 會模糊安樂死議題重點-生命倫理的辯論重心
: 也說聲辛苦了
: 面對家人如此痛苦確實不好受
: 能理解
: : 個人經驗覺得,用不好的言語述實的話:
: : 安寧緩和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
: : 在實務上 = 放 給 他 痛 等 死 ,
: : 當你所愛的親人家人朋友,患了會痛的病症,
: : 經濟能力上無能做更好的精準治療、
: : 或做了某些治療,如化療,卻等於連同殺死病
: : 人所剩的好的細胞,延長存活時間比不做更
: : 短、或患的是當時的 醫療科技市場上不存
: : 在 的治癒法的 絕症 ,
: : 採用上述 安緩+病主 兩作法時,
: : 每當痛又發生時,只能注射嗎啡,
: : 從一開始的,一星期注射一次,
: : 又痛了!三天注射一次,
: : 又痛了!加重嗎啡劑量,每天注射一次,
: : 又痛了!可以半天注射一次再加重嗎啡劑量
: : 嗎?!
: : 至後來,時時刻刻都在痛!且注射嗎啡已無
: : 效用!
: : 要自責自己經濟能力不好,沒能給你妳所愛
: : 的人最好的治療?
: : 還是要自怨自己生下來倒楣?倒楣生理基因
: : ?無可治療?
: : 你妳看著你所愛的人,
: : 從,要展現很堅強的、有責任感的、
: : 同時也因為愛著你妳,不希望你妳難過的
: : ……等等原因,
: : 所以即使痛,也努力隱忍住,不說出口!
: : 至後來,已經痛到!呼喊出來!
: : 需要靠呼叫出聲使自己感受好!
: : 且要求快點再注射一支嗎啡,可少痛幾小時!
: : 你妳會極度心痛且流淚地覺得,
: : 安緩+病主 對你妳而言,為何沒像別人說的、
: : 聽起來的,如此美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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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klash: 站內幹嘛 老子過年就是要看人筆戰的 118.169.19.169 02/14 12:51
→ dklash: 有種就發版上 誰只用站內誰懦夫 118.169.19.169 02/1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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