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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44754 (神仙索就此失傳了)》之銘言: : 記者 粘宸瑄 / 攝影 陳璟瑜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 台北市一名屋主發現自家二樓外牆遭民進黨籍議員劉耀仁掛上選舉看板,反應長達一個月 : 未獲處理,向1999申訴後竟收到建管處函文,要求其書面陳述意見,否則將面臨1萬至5萬 : 元罰鍰,令屋主深感不滿。對此,劉耀仁回應是廠商誤掛,將於年前拆除完畢並親自向屋 : 主道歉。 整個前後看過了,有點困惑 正常來講,應該是要找懸掛該看板的政黨算帳,而不是直接問業主(屋主)啊!這個建管 處的心思,自始就不能理解了... 只是從司法的角度來看,確實是沒辦法追究政黨的責任,這便可證明《建築法》確實存在 一定程度的漏洞 按照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改制前)一零六年度訴字第三九六號判決: 按建築法第七條規定:「本法所稱雜項工作物,為營業爐竈、水塔、瞭望臺、招牌廣告、 樹立廣告……」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 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第二十八條第一項 第二款規定:「(第一項)建築執照分左列四種:……二、雜項執照:雜項工作物之建築 ,應請領雜項執照。……」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第一項)一定規模 以下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得免申請雜項執照。其管理並得簡化,不適用本法全部或一 部之規定。(第二項)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設置,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 申請審查許可,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得委託相關專業團體審查,其審查費用由 申請人負擔。」準此可知,招牌廣告乃屬建築法第七條規定之雜項工作物,應依同法第二 十五條規定經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惟依同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一項及第 二項規定,一定規模以下之招牌廣告得免申請雜項執照,但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許可 ,不得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又依同法第九十五條之三「本法修正施行後,違反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未申請審 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新 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 ,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規定可知,該條 關於違章要件之規定,係僅為「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之文 字,且其處罰對象又為「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而非行為人之規範 。足見建築法於九十二年六月五日修正施行後,違反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第二項規定, 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即生得對違反上開行政義務之建築物 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依同法第九十五條之三前段規定為罰鍰處分之法律效果 ,並得命上開違反行政義務之人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必要時亦得限期命其自行拆除其招 牌廣告或樹立廣告。上開法條所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為建築法上 之行政義務人,對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負有須經申請審查許可之行政義務,以達維護 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之目的(建築法第一條參照)。 又干涉行政上之義務人有「行為責任」及「狀態責任」二種。所謂「行為責任」係指因自 身行為(包含作為與不作為)肇致危險者,負有排除危險之義務;而「狀態責任」則係以 對物的狀態具有事實管領力者,得以負責之觀點,科予排除危險、回復安全之義務,而干 涉行政上之責任人為何,則應依法律規定之意旨認定之。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三規定係以 建築物為中心所課予之義務類型,其性質屬狀態責任。亦即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 人對於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係以狀態責任承擔行政義務。而所謂使用人,即所有權以 外,對招牌廣告等工作物具有事實上管領力而得加以使用者,亦屬狀態責任,從而,應對 招牌廣告等工作物所生之違反建築法秩序與安全負起排除義務。倘若狀態責任之義務人符 合行政罰法所定故意過失之處罰要件,並得由主管機關據以裁罰,以制裁行政法上義務違 反之行為。 且行政程序上,不存在「不知者不罰」一說,只表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即自身問題)的 前提下,才不得予以處罰 所以會在屋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擅自懸置選舉看板,這根本就是有關政黨肆無忌憚的結 果,擾民又連累人! -- 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7.193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1125732.A.68C.html
sagarain: 建管理由聽多了 誰知道真假118.168.237.241 02/15 11:32
sagarain: 他會說你未盡管理責任 要陳情你要提證118.168.237.241 02/15 11:33
sagarain: 據 不然118.168.237.241 02/15 11:33
sagarain: 你被掛廣告是你跟行為人的問題 掛上去118.168.237.241 02/15 11:50
sagarain: 是事實118.168.237.241 02/15 11:50
nrrakaur: 台灣法律好棒棒 49.218.145.214 02/15 11:52
BILLYBOY: 安啦 雖然做事能力連大學生程度都不到 101.10.157.18 02/15 12:23
BILLYBOY: 但是有台灣價值認真 品質保證 哈 (誤 101.10.157.18 02/15 12:23
widec: 誤掛還不馬上來拆 竟然要等年後 好囂張欸 114.26.251.77 02/15 12:40
s0450336: 民進黨最大不懂嗎? 114.25.98.122 02/15 13:02
andychiu: 党一定是對的,所以裁罰逆党檢舉人 111.185.181.70 02/1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