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qe123456z (瑄瑄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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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卦] 為何台灣法官常偏袒加害人、替他們著想?
時間Sun Feb 15 18:44:24 2026
※ 引述 《saiulbb (#KEEP MLB GREAT!)》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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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阿台灣的恐龍法官綠師不少,都會因為特定背景來說話或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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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最近這幾年特別奇怪,加害人越來越常被台灣的法官所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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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犯罪像是洗錢、舞弊、殺人、詐騙常常被輕判,沒幾年就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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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麼時候台灣的法律界變成這樣?有沒有八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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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疊護甲,我不支持廢死,也不認同割喉案的判決
但還是要講講為何刑法應該要偏向被告有利
因為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是走極權國家的老路過來的
台灣法律也幾乎是源自於德國,少數來自美國
大家都從歷史的學習過,國家如果有對人民作惡的權力,那人民體會的冤屈會是現在的好幾
倍
就像戒嚴時代,刑事法的制度都是偏向檢方而不是被告
好處是破案率奇高,效率極快,你上午偷個電線,下午就有警察衝進你家搜索
如果司法人員、警察都能保持公平、公正,那其實也不是壞事
中共的詐欺、毒品案都比台灣結案速度快上好幾倍就是這麼幹的
但是個正常人就不會想在這種制度生活
是人都會犯錯,你怎麼肯定警察的判斷沒有錯?也有可能是警察就想隨便抓個人交差
衝進你家看到一條電線就指控是你偷的,聽你辯解就抓回派出所打
憑幾個薄弱的證據就先關你三天三夜,不讓你睡睡了就打
你想盡辦法卻找不到任何人能幫你,你講再多法官都斷定你只是在狡辯
這並不是誇張的比喻,當初蘇建和就是受到這種待遇
在這種寧可錯殺不肯放過的制度下,如果你成了那個被冤枉的被告
那種被國家欺負,沒有人能幫你的絕望感不是生在民主國家的人能體會的
所以經歷了這些威權時代的先進國家,刑事法上整體都會偏向被告有利
台灣的刑事訴訟法也是如此,寧可錯放一百,也不願錯殺一人
至於為什麼割喉案這種明確犯人,不會錯殺的案件還是被判這麼輕
就要歸咎於我們抄北歐國家的抄半套的矯正制度了
台灣的矯正制度才是問題最大的,但要講這個又是一千字以上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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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owdoggy: 那你就寫阿 42.70.92.72 02/15 18:48
→ sqe123456z: 吃晚餐呢哥223.140.148.139 02/15 18:53
推 beartsubaki: 北歐的矯正制度有很成功嗎? 查了一下 123.193.208.73 02/15 18:55
→ beartsubaki: ai說北歐再犯率是20%的確是遠低於英 123.193.208.73 02/15 18:56
→ beartsubaki: 美的5~60% 的確是低很多 但到底哪裡 123.193.208.73 02/15 18:56
→ beartsubaki: 成功了 20%也是很高的數字吧 哪家品 123.193.208.73 02/15 18:57
→ beartsubaki: 管可以容忍20%的錯誤率 123.193.208.73 02/15 18:57
→ G8PIG: 矯正需要社會成本,我們有那成本嗎111.241.103.220 02/15 19:15
→ meblessme: 結果本來天堂的還不是引進了穆斯林, 223.139.54.91 02/15 19:15
→ meblessme: 現在還不是一樣? 223.139.54.91 02/15 19:15
→ lugiam: 不過你講的是蒐證上的狀況 但法官輕判跟這 223.139.11.69 02/15 19:18
→ lugiam: 個無關吧 蒐證跟判決是兩回事 223.139.11.69 02/15 19:18
→ MKIIjack: 難怪伊隆馬要搞AI 取代司法都用AI管理 175.182.38.125 02/15 20:10
→ MKIIjack: 之責人類就好惹 175.182.38.125 02/15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