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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法官也就是最高法院法官的產生方式跟台灣的差不多 一樣是總統提名、參議院過半同意 差別是美國的可以做到死或自己不想幹才能換人 台灣則有八年任期 所以美國現在還有布希父子提名的大法官還在任的 這樣豈不是比台灣的更沒民意基礎 或者說是以前的民意基礎 起碼台灣在任的大法官最多就是八年前的國會同意 美國現在還有個30多年前被提名的 然後美國這批大法官把川普這個全民直選且過半的總統的政策說違憲 安捏甘丟? 畢竟台灣這批即使之前人數夠時 把立法院的擴權法案認定違憲時都被罵沒民意基礎了 美國的更誇張吧 有八卦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75.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1648468.A.704.html
lakeisland: 懂王自己提的都跳反了 124.6.24.133 02/21 12:35
hamuguava: 參議員多少人?223.139.115.169 02/21 12:36
artyman: 台灣 5 > 6 203.73.105.201 02/21 12:37
Sianan: 總統的提名跟議院的同意都是民意基礎 是 49.214.9.247 02/21 12:40
Sianan: 基於了解並賦予大法官終身任期後還選擇他 49.214.9.247 02/21 12:40
Sianan: 你怎麼會認為沒有民意基礎 49.214.9.247 02/21 12:40
lavign: 美國總統也是間接民意選出來的 42.71.181.36 02/21 12:43
Mytsb2421: 笑死,法官要有民意基礎? 111.71.6.95 02/21 13:40
Mytsb2421: 法官不就是要依法辦事,做合法的判決 111.71.6.95 02/21 13:41
Mytsb2421: 哪像台灣法官依上意來做事? 111.71.6.95 02/21 13:42
reexamor: 台灣還有第三名的 自以為有民意基礎 0.0 59.124.140.212 02/21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