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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案例就可以看出整個司法跟大法官的荒謬 刑法第 160 條: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 1 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9,000 元以下罰金」 這不就最簡單不過 不是法律人都可以判斷對錯 結果二審時法官竟然祭出一個認為剪國旗叫做「表達政治意見」的審判理由 給判處無罪~ 然後檢察官上訴到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一開始也不敢判 直接送去釋憲 這裡面出現兩個問題 這種事本來就是看事實判定 結果二審那判定一整個荒唐 一看就是在幫政治服務 這判例一定讞那160條以後都會變成虛設 只要犯案後宣稱是表達政治意見即可 結果高等法院竟然也不敢就犯案的事實判案 結果是這種拘役15天的案子搞到要釋憲???? 證明我們的司法一整個在搞意識形態 為政治服務的影子就太明顯了 然後大法官也可笑 這種判拘役的釋憲案也不敢判一拖近10年 想也知道這些大法官就是跟著黨的路線搖擺 黨雖然現在愛起了中華民國 但骨子裡那台獨黨綱又不敢改 黨自己就是一整個既要又要還要兩面光 結果就是讓沒風骨的大法官自己都搞不清楚風向 弄不清楚黨的意圖 判生判死得罪的幾乎都是自己人 結果就是拖 不做就不錯~笑死!! 想想最近美國大法官表現出的風骨 結果就是拖 不做就不錯~笑死!! 想想最近美國大法官表現出的風骨 再看看自己的大法官一整個政治舔狗的鳥樣 唉.................... ※ 引述《KotoriCute (乙醯胺酚)》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張文川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等不及釋憲 中正橋割國旗案3人判拘役15日定讞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台灣國」成員陳儀庭、陳妙婷及友人劉珮瑄等3人,為表達其政治理念,於2015年雙十節 : 割損連結雙北市的中正橋上10多面國旗,高等法院二審經釋憲停審、苦等8年後,去年8月等 : 不及釋憲結果,裁定重新審理,判陳等3人各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 : 訴,全案確定。 : 新北地院簡易庭一審依侮辱國旗罪判3人各拘役20天,但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認定屬政治表 : 意自由,改判無罪;檢方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認定「侮辱國旗罪」有違憲之虞,2017年裁 : 定停審並聲請釋憲,但遲遲等不到憲法法庭的下文,高院去年8月裁定重新審理,並改判陳3 : 人各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被告上訴確定。 : 判決指出,2015年國慶日凌晨3時,台灣國成員陳儀庭、陳妙婷偕同劉珮瑄、徐大為、廖安 : 祈等人,割破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上懸掛的10多面國旗,並折斷多根懸掛國旗的旗桿,檢方 : 依侮辱國旗罪起訴5人。 : 新北地院簡易庭判5人各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陳儀庭、陳妙婷、劉珮瑄提起上訴, : 徐、廖未上訴而定讞。 : 3人主張,毀損國旗只為表達對國家認同的意見,以彰顯「不認為那是我國國旗,如果是, : 我會用我的生命保護它」、「藉由這個行動證明中華民國沒有正當性」、「這面國旗不該出 : 現在台灣,它代表殖民及壓迫的象徵」等理念。 : 新北地院二審(實質第一審)認定,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著作、出版等表意自由,涵蓋以 : 任何方式表達意見的自由,不侷限於聲音或文字,3人以損壞國旗方式表達政治性言論,應 : 受保障,改判無罪。檢方不服而上訴。 : 高院合議庭認為,國旗是國家象徵,享有尊榮性,應包容以毀損國旗方式表達政治意見的表 : 意行為,而非以刑罰制裁,並認為刑法「侮辱國旗罪」牴觸憲法對言論、思想自由的保障, : 也違反比例原則,應屬違憲,2017年裁定暫停止審理,並聲請釋憲。 : 不過,大法官會議、改制為憲法法庭後皆遲無釋憲結果,釋憲案躺了8年仍無結果,重組後 : 的高院合議庭,於去年8月底決定不等釋憲結果,裁定重新審理,認定陳3人構成侮辱國旗罪 : ,改判各拘役15天。被告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48437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論「尊重國會多數」。 川普:什麼是尊重? 習近平:什麼是國會? 賴清德:什麼是多數? ---來源:笑話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42.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1980029.A.CF1.html
whitefox: 等不到黨的指示只好回歸正常的法律判決 114.24.94.35 02/25 08:42
whitefox: 被告被認證沒利用價值了 114.24.94.35 02/25 08:43
Marty: 查一下二審判無罪的法官是誰 就知道了啊 114.136.213.20 02/25 08:43
marktak: 這不用法律啊 羞辱國民黨不行 民進黨可以 39.14.30.89 02/25 08:43
Marty: 高院法官舔黨舔成什麼鬼樣 大家心知肚明 114.136.213.20 02/25 08:44
riker729: 世界各國損毀國旗國幣都是犯法的,台灣 27.53.225.20 02/25 08:52
riker729: 有民進黨的玩法 27.53.225.20 02/25 08:52
herro760920: 原來從以前就一堆這種垃圾法官,這條 223.136.96.171 02/25 09:00
rb79: 這種就說有爭議要釋憲 遇到政敵的就算明明爭 60.251.153.230 02/25 09:00
herro760920: 刑法有什麼好違憲的,在亂判什麼 223.136.96.171 02/25 09:00
rb79: 議可能更大的 法院卻就能"獨立判斷"要押就押 60.251.153.230 02/25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