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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pson5566 (ep)》之銘言: : 有個問題 : 一直跟朋友吵很久 : 就是一堆人騎自行車腳踏車 : 過馬路斑馬線時幾乎都用騎過去的 : 但我個人認為應該要用牽的過去 : 因為速差太大 很容易被撞死 : 但我朋友不以為然 : 那麼到底怎樣才是正確的觀念? 以前朋友騎機車 依照號誌過斑馬線用騎的被警察攔下來訓話後才放行 看新聞有機車依號誌騎斑馬線被警察開罰單的 腳踏車這種東西 就有點灰色地帶 腳踏車可以騎馬路也可以騎人行道 依照嚴格標準 腳踏車如果被當成跟機車一樣是慢車的話 那腳踏車依照號誌過斑馬線就是要用牽的 不過現在還沒有警察或者還沒有檢舉人在抓腳踏車的灰色地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4.1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2441520.A.09C.html
john1762: 騎行人行道原則不行,去讀規定 118.231.140.23 03/02 17:40
fatb: 腳踏車會被抓 只是通常不抓 49.215.47.190 03/02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