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opalmoo (PTT壞了500收)》之銘言
: 228剛過,當時警總藉著匪諜理由無所不抓,
: 誰都不敢亂講話,深怕隔天人就消失了,
對,
也不對,
畢竟抓人的是警總,調查局,不是媒體,
恐怖的不是媒體亂寫,
恐怖是是司法機關配合媒體的故事抓人,
例如:1500-馬記者...一次...功勞
喔,不好意思,不是這樣不是這樣的,
媒體說這個是1500萬的貪污,
北檢就說這個是1500萬的貪污,
再配合一堆為虎作倀的出來帶風向說是1500萬貪污,
起訴的時候就是1500萬貪污,即使沒有金流...XD
奇怪,1500就不能是做愛1500...(沒有金流,媒體妓女跟司法單位說了算,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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