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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郭玗潔 3.完整新聞標題: 辦公室硬上曖昧女!想再1次她說「好啊」 淫男仍被判刑原因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張姓男子帶曖昧對象小美(化名)參加尾牙宴,再到居酒屋續攤,最後張男將小美帶回 公司辦公室,並不顧小美拒絕,硬上得逞,事後被告上法院,張男辯稱兩人當天發生性行 為都是合意,不過法官認為,第1次性行為時,小美已用言語明確拒絕,雖然在遭性侵後 約10分鐘,小美同意發生第2次性行為,但第1次仍然是性侵,判張男犯行屬實,依張男犯 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和小美於2024年1月底認識,期間見過3到4次面,2024年2月2日,張男先 帶小美參加朋友的尾牙宴,接著到居酒屋續攤,並於3日凌晨4時許一同回到張男的辦公室 ,接著張男竟不顧小美拒絕,對她性侵得逞,事後經小美報警,張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 訴。 小美拿出當天錄下的音檔為證,表示iPhone有個功能,只要手機敲到或摔到就會自行啟動 錄音,當天她把手機放在包包時可能有敲到,無意中錄下侵犯過程。 而根據錄音檔,兩人在辦公室雖有多次接吻聲、喘氣呻吟聲,然而在張男表示「我X一下 好不好?」時,小美明確表示「不要」、「我不想當砲友」、「我不要脫! 」並在接下 來12分鐘內,拒絕張男脫掉她的連身塑身衣高達67次,同時伴隨椅子急遽撞擊聲,及張男 喘息說「舒不舒服」、「好像要強姦妳」、「那妳去告我」,小美則拒絕「我不要跟你做 愛!」、「我還沒搞清楚我跟你的關係」等語。 全案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張男的律師認為,兩人在案發前就有一定程度的親密行為, 對案發當天發生性行為應有共識,比起張男是否對性行為道歉,小美更在乎張男對交往與 否的態度,與一般性侵案有別。另外,小美在車上就開始錄音,按內容兩人當天至少發生 2次性行為,小美對第2次性邀約也表示「好啊,後面不太爽(指第一次性行為)」也就是 至少第2次是雙方合意,第1次也沒有違反意願。 法官判定,兩人性交過程中,小美多次以言語明確表達「不要脫衣服」、「不要做愛」, 但張男卻執意侵犯,即便小美遭強制性交後約10分鐘,雙方又合意發生1次性行為,但兩 人原本就處於曖昧階段,小美自然和單純遭性侵害的被害人不同。在第1次性侵結束時, 小美也問「我跟你關係根本不清不楚的,你為什麼要在這樣的狀況做愛呢」,接著合意性 交結束後也說「你自己都知道這樣子是不對的啊,為什麼我說不要,你都不會去想說…」 ,都一再質疑張男為何不顧她拒絕而發生性行為,並非如張男律師所說,案發後雙方仍平 靜的對話聊天。 法官認為,刻意錄音常會伴隨事先設定問題、引導回答,然而小美提出的錄音檔案時間長 達2小時22分39秒,對話都自然、正常,並非刻意為之,綜合相關證據後,判張男犯行屬 實,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沒有和小美和解,依張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6月徒刑。可上 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308/3128892.htm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4 年度侵訴字第 88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https://tinyurl.com/4tr82u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3069671.A.304.html
mscmobitai: 用過才知道好? 49.215.56.252 03/09 23:21
angel902037: 3年6個月 61.219.21.177 03/09 23:23
vm3294vu6: 丁允恭烏鴉.jpg 218.35.178.114 03/09 23:23
jeff45: 這法院沒有常識做判斷 可悲 223.137.168.58 03/09 23:24
GamaloveVaca: 法官沒談過戀愛?單身狗? 27.53.247.6 03/09 23:26
Forcast: 可上訴 114.25.164.49 03/09 23:27
razan: https://i.urusai.cc/bduhf.png 111.184.11.23 03/09 23:27
lgates: 台男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219.91.24.160 03/09 23:27
xmorrisx: 第一次犯法2次合法.....這法館要步要看 36.224.86.84 03/09 23:30
xmorrisx: 看這合理嗎? 36.224.86.84 03/09 23:30
ujmrfv: 判這三小 223.137.40.163 03/09 23:33
kiho5678: 怎麼不合理 我看的劇情都是這麼演的 175.182.184.36 03/09 23:33
xxxcat: 那幹到一半說不要也算強姦囉?114.136.242.167 03/09 23:34
kiho5678: 簡直是王道劇情 175.182.184.36 03/09 23:34
freertos: 也是合理啦, Attackers 都這樣演 111.184.10.173 03/09 23:35
GNFLAG: 台南 南部豬可不可以像個人啊? 106.64.158.147 03/09 23:36
yayunting: 前面十下可以,後面的我不願意怎麼判 122.146.108.86 03/09 23:38
gn01982667: 只能進入3cm 58.114.162.202 03/09 23:53
otter: 插100下中間有1下不要,算強姦嗎 182.235.79.174 03/09 23:56
hydralee: 給了兩次機會 最後還是差評 只能說... 1.163.113.37 03/10 00:00
Dande: 哪裡不合理 175.177.45.37 03/10 01:00
Dande: 那難道情侶之間絕對不可能有性侵了? 175.177.45.37 03/10 01:00
yunf: 這法很厲害的 49.216.45.174 03/10 01:47
yunf: 女權自助餐的影子 49.216.45.174 03/10 01:48
jerry1019: 抽插100下,有一下不要。XD 27.51.121.41 03/10 03:42
fireda: 第一次不同意 第二次同意114.136.253.186 03/10 06:22
simdry: 看錄音人家前面確實從頭到尾都不要阿,這 221.113.91.149 03/10 07:02
simdry: 樣也能護航喔不要那麼噁啦 221.113.91.149 03/10 07:02
BrandonMai: 台南喔 不意外啦 27.52.30.44 03/10 07:20
t4lin: 這啥,試車嗎223.136.250.155 03/10 07:27
Neymar: 有另外一個重點,這男的CD時間只有10分鐘 114.45.176.131 03/10 07:52
ppm467: 這是法律判決,第一次性行為與第二次性行 79.127.158.25 03/10 07:57
ppm467: 為的區分如果是由男生主觀決定,那以後法 79.127.158.25 03/10 07:58
ppm467: 律上是不是在第幾次性行為的區分上,由男 79.127.158.25 03/10 07:58
ppm467: 生主觀定義?女生會不會有意見?搞清楚怎 79.127.158.25 03/10 07:58
ppm467: 麼定義第幾次性行為,以後是否就有漏洞可 79.127.158.25 03/10 07:58
ppm467: 以利用? 79.127.158.25 03/10 07:58
kobeisbetter: 這篇有聲音欸,那個女生是不是叫多 36.233.5.129 03/10 08:28
kobeisbetter: 多。 36.233.5.129 03/10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