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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很簡單 因為包機要10天前民航局核准 所以松指部出發就是軍用不是民航了 哪條法律規定私人行程不能採軍用標準 就好像三讀的法律 哪條法律規定行政院院長不能不副署 選我正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3589011.A.190.html
pinhanpaul: 公務車給私人用 也是很合理的 111.71.51.17 03/15 23:52
cisyong: 總統是三軍統帥,但行政院長比照大總統也 49.217.134.122 03/15 23:53
cisyong: 怪怪的。 49.217.134.122 03/15 23:53
jimhall: 大法官會解釋合法 49.214.7.175 03/16 00:24
ob962: 只剩八卦仔還在車上焊車門了 111.83.238.200 03/16 00:41
spzper: 小鳥認為程序不重要125.230.242.215 03/16 01:06
chaitomaster: 私人行程到底是民航還是軍用? 59.127.24.59 03/16 06:42
modernpkman: 完整的法條都不敢拿出來 123.193.254.28 03/16 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