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逛好市多商品「先吃再結帳」被轟偷竊 律
時間Mon Mar 16 22:41:43 2026
※ 引述《iamshana (CANINE力集中在一些重要S)》之銘言:
: 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
: 一名女子昨天帶孩子逛好市多時,因小孩肚子餓,她打開購物車內的可頌讓孩子先吃,卻
: 被賣場人員提醒應結帳後再吃,女子直呼台灣育兒環境不友善,並將經歷PO上網,引發網
: 友批評「行為接近偷竊」;《中時新聞網》詢問律師劉韋廷,劉韋廷表示,「先吃再結帳
: 」不一定構成竊盜,但在法律上仍有風險,因未結帳商品所有權仍屬賣場,業者有權制止
: 。
: 好市多則建議,若孩童有即時食用需求,可先至熟食區或結帳區完成部分商品結帳。
: 推 dlcay: 先吃再結還好吧 101.8.232.134 03/16 19:19
: → dlcay: 也有人先踩飛輪收錢再報帳呀 101.8.232.134 03/16 19:19
像這種在談民生的時候,亂扯政治課題的(而且還牽涉刑事審判),這樣就算是不理智的
表達方式了吧!
況且該當事人迄今一味否認有此類情事,全都是檢察官單方面的說法,在還沒宣判前不好
亂下預斷了...
不過說回原題本身:
這些簡單來講(在正常情況下),凡未結帳即擅自使用的,就已經構成犯罪;不過就「不
法所有」部分,似乎有些許爭議
因為過去曾有偷奶茶包、雨傘的個案,檢察官明知無理卻亂提上訴,結果慘被法官亂嗆的
狀況,所以這方面是否可以同等視之,似有疑問...
但不管怎樣講,就該女子的態度來說,根本令人髮指
因為沒有任何國家(除了她的原居地之外)會允許在非試吃的情況下,就讓孩子吃還沒結
帳的食品
縱使在當地非不良習慣,但可不能亂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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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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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rSaBuLu: 難怪沒人生小孩 社會怎麼這麼嚴苛沒溫暖 101.10.251.190 03/16 22:57
→ monitor: 卓榮泰先包機看球,回來才匯款不也 36.227.130.3 03/16 22:58
→ monitor: 是一樣的偷竊行為 36.227.130.3 03/16 22:58
→ monitor: 難不成也能試包機和試看球賽嗎 36.227.130.3 03/16 23:01
→ kaodio: 當事人是承認 你那麼會查判決書 不會查臉 118.160.79.104 03/16 23:56
→ kaodio: 書嗎… 118.160.79.104 03/16 23:57
→ kaodio: 而且人家根本沒有提到當事人 怎麼非當事人 118.160.79.104 03/17 00:01
→ kaodio: 硬要幫人家搬椅子來坐呢 118.160.79.104 03/17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