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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132 (pl132)》之銘言: :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 北市1名34歲林姓男子自2023年至2025年間,先後在PTT發表9篇鼓吹隨機殺人言論,甚至 : 提及幼兒園屠殺、稱鄭捷「殺太少」,引發社會恐慌。士林地院認其言論危害公共秩序, : 依恐嚇公眾罪論以4罪,各判3月徒刑,合併執行10月,得易科罰金。 : → brella: 在八卦板發的嗎 118.171.128.62 03/23 19:49 其實如果還記得 #1fIgGcc9 (Gossiping) 公告,就不會有這般提問了 不過看的起來,這位林男應該是怕了司法的「鐵拳」,所以在審理時認罪(且證據確鑿、 經法官裁定改以簡易判決處刑) 就如同「1500 1H2S?」一案一樣(到了第二審時,改成認罪【僅針對量刑上訴】、賠償馬 郁雯前記者二十五萬元完畢,因而獲得緩刑)... 而同時研究了一下起訴書、併辦意旨書內容:(附在一一五年度審簡字第二零六號【原一 一四年度審易字第二四一九號】刑事判決中,只節錄標題) 一、隨機殺人預告 二、隨機殺人真的是正確的吧? 三、找間幼兒園隨機殺人也沒錯吧? 四、該鼓勵殺人正義了吧? 五、Re: 澳洲雪梨海灘大規模槍擊『至少10死13傷』路人勇敢奪槍畫面曝 六、隨機殺人會不會讓社會更好? 七、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 八、張文鄭捷是不是都是勇敢的勇者? 九、隨機殺人會不會利大於弊? 幾乎都是吹捧殺人犯的言論,能不被治罪才怪啦! 只是同時在起訴書中,雖有闡明: 三、具體求刑:請審酌被告明知社會大眾對於在公眾場所實施無差別攻擊之行為均會感到 萬分恐慌、警惕,且臺灣社會於上週方經歷臺北車站及臺北市中山區之無差別攻擊之遭遇 ,對於此等恐嚇公眾言論萬分敏感及格外重視之時期,被告所發表如附表所示之文章內容 已足以使一般民眾相信該等言論可能產生之「模仿犯」效應,而對於公眾之安寧及社會秩 序所造成危害,請從重量刑。 可是最終結果卻只有四個「有期徒刑三月」,這看來還不算「從重」... (正常認知應該 是一條罪處有期徒刑一年獲以上)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160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4270679.A.ED3.html
peter98: 其實跟板上的偏激男仔差不多 69.141.90.48 03/23 20:58
JC910: 底層的悲哀 101.10.246.122 03/23 21:03
bttnec:125.230.233.145 03/23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