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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去找一個剛斷氣的屍體 假設叫阿明好了 給家屬一大筆錢 對阿明屍體開20幾槍 和警察說阿明是林秉文 真正的林秉文 就可以用阿明的身分在柬埔寨生活 這樣是不是就解除通緝了 就算將來有人認出來這個人是林秉文 也可以大方拿出阿明的身分證和護照 說我是阿明不是林秉文 只是長得像林秉文 我還是阿明 林秉文不是死了嗎 這是有可能的嗎??? ※ 引述《Alberta99170 (愛爾)》之銘言: : 一開始爆行刑式槍擊 一般不都一兩槍就解決了? : 後來說頭部被開了很多槍 然後今天早上又說頭部被重擊 : 所以是有什麼深仇大恨 要把一個人的屍體搞得面目全非 可能連老媽都認不出來 : 有沒有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5.98.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4407295.A.1DB.html ※ 編輯: eddisontw (59.125.98.168 臺灣), 03/25/2026 10:55:46
rLks02: 戲劇效果 1.172.158.252 03/25 10:56
whitefox: 會變成鞭狂 114.24.101.169 03/25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