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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台灣有個幸浮城市 時不時會有漂在愛河上的常態 假如有個情形 A漂流在愛河了 警方調查B在生前跟A有通話記錄有爭執 在沒有任何監視器設備拍到 也沒有B在現場的證明下 那檢方起訴B在某時地殺掉A丟入愛河 然而法官判決指出 檢方不能因為沒證據說某時地就認定B殺了A 但B有殺A的動機所以殺人罪成立 現在廢死團體會支持這樣的判決嗎 很好奇有廢死支持者解惑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63.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4573909.A.623.html
Imotucc: 墜入愛河70.95.13.88 03/27 09:12
※ 編輯: hunter0954 (39.9.163.46 臺灣), 03/27/2026 09:13:32
babuarea: 廢死沒在跟你講道理的,反正都不准死 39.15.32.194 03/27 09:17
Forcast: 騙啊喵者死 114.25.163.195 03/27 09:20
nikewang: 女同志林欣怡只關心台北市的殺人案 110.46.158.118 03/27 12:57
simon9331: 吠死的只要牠親人受害就會改變立場了 42.77.230.40 03/27 13:27
simon9331: 。 42.77.230.40 03/27 13:27